福州一名留學生與交警發生沖突的事件有了新的進展。
7月12日下午,福建農林大學國際學院在其官網發布該名留學生的處理通報。
通報稱,7月9日18時30分左右,該院2018年埃及籍留學生YOUNES,因在市區騎電動車載人,拒不配合民警正常執法,并與民警發生沖突。警方認定其違反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并處以罰款。
通報表示,對該生的行為,學院堅決支持福州警方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根據目前福州交警的處罰決定,依據《福建農林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第137條第三款:
“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被處以警告、罰款的,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的規定,鑒于該生的行為造成嚴重影響,經學院黨委會和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并報學校同意,決定給予該名留學生留校察看處分。
福建農林大學國際學院在通報中表示,今後,将切實加強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留學生在校期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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