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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說秦國曆代丞相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3 20:09:00

從西陲之地附庸于周天子的邊遠小國,到橫掃六合、一統天下的秦王朝,秦國數百年間的龍争虎鬥、縱橫捭阖向世人展示着它的力量。秦國的崛起不僅依賴其兵強馬壯,更得益于收天下之才為我所用的治國方針。但作為大一統的封建王朝,秦朝覆滅的速度之快也令人咋舌,在人才運用問題上走了錯誤的道路,是加速其滅亡的重要因素。我們不妨從丞相李斯的《谏逐客書》說起,分析秦國在人才政策上的得失。

李斯說秦國曆代丞相(興于人才亡于人才)1

《谏逐客書》是李斯在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所作,從文章的曆史價值看,記述了秦國秦穆公、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襄王四位君主能夠延攬人才而終緻國富兵強的成就,尤其強調了秦國對“士不産于秦”即外來人才的招納,是李斯對秦國任人制度的肯定,也是他規勸秦王嬴政繼續施行這一政策的積極建言。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餘于戎,東得百裡奚于宛,迎蹇叔于宋,來邳豹、公孫支于晉。此五子者,不産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國二十,遂霸西戎。

第一位登場的是早在春秋時期,得以位列“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正是由于他開創了“并國二十,遂霸西戎”的基業,極大地拓展了秦國的版圖,才使原本聲名不顯的秦國登上了諸侯紛争的舞台。秦穆公的求賢若渴,表現在千方百計地招納人才,欣然接受舉賢薦能。公孫支向他推薦百裡奚,百裡奚向他推薦蹇叔,這些人才都能得到秦穆公的重用。他為了得到由餘的效力,使用離間計破壞由餘和西戎王的關系,最終也因為采納了由餘之謀,才獲得攻打西戎的巨大成功。

李斯說秦國曆代丞相(興于人才亡于人才)2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裡,至今治強。

戰國時期的秦孝公,在他的支持下進行的商鞅變法,為秦國的統一奠定了基礎,直接影響了秦國的發展方向,李斯稱其“至今治強”,說明在秦王嬴政時期仍然受到惠澤。商鞅本是衛國人,正是聽聞秦孝公的求賢令,才西入秦國求見,“變法修刑,内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史記》)把秦國改造成了所向披靡的戰争機器。

惠王用張儀之計,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漢中,包九夷,制鄢、郢,東據成臯之險,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國之衆,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秦惠文王是秦孝公之子,他最大的功績就是開疆拓土,充實國力。當時秦國的實力已經讓其餘六國感到畏懼,秦惠文王通過任用魏國人張儀,遊說諸侯建立連橫的關系,瓦解六國合縱所帶來的威脅。秦惠文王終身信任張儀,直到去世。

昭王得範雎,廢穰侯,逐華陽,強公室,杜私門,蠶食諸侯,使秦成帝業。

秦昭襄王作為秦王嬴政的曾祖父,對秦國的“帝業”起了強力的推動作用。範雎從魏國随行入秦,提出了“遠交近攻”、加強王權等一系列措施。而秦昭襄王初次面對範雎時,如《戰國策》中所記載的,“寡人得受命于先生,此天所以幸先王而不棄其孤也。”恰如其分地體現了秦昭襄王畢恭畢敬、禮賢下士的态度。

李斯說秦國曆代丞相(興于人才亡于人才)3

李斯在《谏逐客書》中申明了“王者不卻衆庶,故能明其德”的觀點,也就是隻有廣納賢良,才能德澤天下。作為被上書的秦王嬴政,是否樂于接受,我們看《谏逐客書》的前因後果便知。

當時的韓國苦于秦兵的連年攻伐,為了延緩其進兵的野心,消耗秦國的國力,用計派遣一名叫鄭國的水利工程師作為間諜向秦國獻策,在秦國境内修渠,企圖用大型水利工程來削弱秦國的民力。事情敗露後,秦王嬴政下令驅逐所有外來客卿,因此李斯上《谏逐客書》,最終秦王收回成命。而間諜鄭國也因修渠确實對秦有利得以繼續施工直至完成。

可以看出秦王嬴政繼承了秦國曆來唯才是舉的優點。不僅從谏如流,因李斯之言收回逐客令,甚至為了秦國水利的進步,容許敵國的間諜繼續指揮工程。結合前面四位秦國君主的作為,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秦國不斷吸納人才并充分任用人才,無論其來自本國或外國,通過他們的謀略,能夠因勢利導,最終提高了秦國的生産力和軍事實力,使其成為首屈一指的大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朝政權,自号為“始皇帝”,用來彰顯自己前無古人的壯舉。同時廢除谥号,禁止後人議論自己,并希望皇位能夠代代相傳,“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顯然曆史軌迹并非如其所願,秦朝成了曆史上的短命王朝,僅十餘年後就有陳勝吳廣起義,繼而天下紛争,秦朝也難免“二世而亡”的下場。

李斯說秦國曆代丞相(興于人才亡于人才)4

縱觀秦朝從争霸到統一再到覆滅的過程,也是人才運用政策出現偏差的過程。可以說人才運用的失誤,對秦朝的滅亡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首先是對人才的破壞。

早在秦國尚未統一之時,嬴政任用李斯為長史,并依計“陰遣謀士赍持金玉以遊說諸侯。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遺結之;不肯者,利劍刺之。”這是當時秦國對外國人才的處置方法,能夠用金錢籠絡收買的,則厚待結交,對于潔身自好者,則不惜殺人滅口。這固然削弱了六國的實力,但也造成了人才的破壞與流失,使秦國的聲譽大幅下降,用财貨結交而來的士人,又怎能稱得上真正的人才呢?

秦國統一後,發生了著名的“坑儒”事件。秦始皇畢生尋求仙藥,不惜斥重金令人尋覓。而有侯、盧兩位書生因為秦始皇法令嚴苛,拒絕為其尋找仙藥。秦始皇大怒,以诽謗之罪下令捕殺四百六十餘人。此時秦始皇已經驕傲自大,喪失了面對人才的謙卑之心,這一舉動使民間人心惶惶,杜絕了人才仕進的途徑。長子扶蘇就谏道:“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

其次是妄圖通過愚民政策加強統治。

秦國統一後,改稱百姓為黔首,為了加強中央集權,于是開始采取壓制人才的政策,閉塞言路,愚弄百姓。《過秦論》稱其“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在李斯的倡導下進行焚燒百家詩書的惡行,隻允許在民間留存醫藥、蔔筮、種樹等書籍。

李斯認為天下統一後,應當制止有識之士對朝廷頒布的法令私下議論,擅長諸子百家學說的人,有“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的風險,容易煽動民間的反抗情緒,不利于秦朝統治。而秦始皇在處理“坑儒”事件時也強加了“或為訞言以亂黔首”的理由。由此可見,此時秦朝統治者的治國政策已經從搜羅人才轉變為壓制人才,從而加強在民間的統治力。

李斯說秦國曆代丞相(興于人才亡于人才)5

還有治國策略的失誤,導緻人才運用不當。

秦國自秦孝公用商鞅變法以來,奉行嚴刑峻法的治國策略,促使秦國迅速發展。但在統一之後,其統治者不懂“馬上得天下,安能馬上治天下”的道理,法令更加森嚴,錯過了充分調動人才以文教興國的機會。劉邦入鹹陽時曾說:“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耦語者棄市。”足可見當時的刑罰嚴苛。

秦始皇既不能轉而任用文士,就不可避免地導緻專人擅權。丞相李斯作為秦始皇的左膀右臂,始終掌握着話語權。他提倡“以吏為師”的教育方式,造成了“專任獄吏,獄吏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的局面。這從客觀上造成了人才資源的浪費,曆史證明一味地以法制民也不是治國良策。秦始皇并非守成之主,使他在人才運用的策略上步入歧途。

結語:

我們從秦國興衰的曆史中可以看到,秦國的崛起借助了源源不斷的人才輸送,秦國的滅亡也與人才策略的失誤有莫大關系。秦穆公、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襄王四位君主的賢明之處在于用人得當,而秦始皇在前期也能做到任人唯賢。王夫之在《讀通鑒論》中說:“秦之所以獲罪于萬世者,私己而已矣。”秦始皇在後期被一己私欲蒙蔽了雙眼,從而在人才問題上鑄成大錯,對秦帝國的分崩離析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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