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30日消息(記者 于琦)5000元的衣服利潤4000元還要以次充好?瑞士奢侈品牌Bally關聯公司巴麗(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遭處罰。
央廣網記者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獲悉,Bally關聯公司巴麗(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41930元罰款,同時沒收違法所得4085.5元。
處罰信息顯示,Bally違法行為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即銷售者銷售産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
經查,該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以1590元的單價進口Bally Schuhfabriken AG 75件,此款女裝針織上衣進貨單價1590元,海關關稅稅率6%,該款貨品成本單價為1904.5元。截至2021年8月18日,該商品共銷售1件,銷售額為5990元,利潤為4085.5元,即違法所得數額。
(截圖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消息一出,“5千元衣服利潤4千還以次充好”話題即登上新浪微博熱搜,品牌溢價之高卻仍存産品質量問題,遭消費者拷問。
“作為國際知名品牌,Bally頂着百年老字号的名頭,利潤空間如此巨大,居然還要以次充好?”“這麼高的利潤率還使用以次充好的産品,說不過去了,這是糊弄消費者呢,把消費者當韭菜在割智商稅啊!”“以次充好應重罰!”消費者對此質疑聲音不斷。
實際上,這不是Bally第一次因違反産品質量法被處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2021年1月,巴麗(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銷售不合格産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25000元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2376.01元。
(截圖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2020年10月28日,上海市監局公布了44個品牌太陽鏡的質量抽檢情況,其中,1批次标稱由巴麗(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Bally牌太陽鏡光透射比相對偏差實測為16.7(标準值應≤15),與标準要求不符。據悉,該指标不合格,則意味着左右眼進光量差異較大,容易産生視覺疲勞,損害視力。
公開資料顯示,Bally為1851年創建于瑞士的奢侈品牌,以制鞋起家,主營産品包括奢侈皮鞋、皮帶、皮包、錢包和服裝等,該品牌于1986年進入中國市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