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寫點啥,都喜歡用點高級詞彙,比如最近最流行的這個:一别兩寬,各生歡喜。
這句話為什麼會火,在這裡就不複述了,我們今天來說說這句話背後隐藏的故事和文化。
“一别兩寬”和“各生歡喜”,本來是連在一起的一個句子,出自敦煌莫高窟出土的《放妻書》的最後兩句: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放妻協議,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婵鬓,美婦峨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别兩寬,各生歡喜。”
這短短的一段話,可以理解為三層意思:
前世修來的緣分,換得今生共度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放妻協議,今生之夫婦。”
古人們相信,兩個人能夠結為夫妻,是一件非常難得的事情,是前世修來的福氣。
别人前世有緣,我們今世有怨
“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
婚姻生活并不一定如想象中一般美好,甚至是充滿了争吵、嫌隙,導緻兩個人日漸疏遠,竟成仇怨。在決定分開時,回想過去的這些事情,都化作一句感慨:或許我們是前世的冤家。
分開,或許是個正确的決定
“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
最終,二人意識到,他們之間就像是幹燥的沙子,想要握緊成團,永遠也做不到,于是決定分開。
但即使分手,仍然要保持體面的姿态,召集雙方的父母、親族,當衆說明,請大家做個見證,說清楚這麼多年來的糾葛,表達雙方決心分開的意願,然後協議離婚,寫下這封文書,并且畫押為證。
從此以後,大家各行其道。
很明顯,這份《放妻書》是一篇非常大度、理性的“離婚協議”,這個文獻大約對應年代是唐朝五代或者最晚到北宋,一般學者認為是唐朝的“離婚協議”。
雖然作者是一位男性,但可以看出,二人因為婚姻生活矛盾重重,因而選擇在協商一緻,并取得家人們同意的情況下和平分手。不過,天下所有的離婚都是一場悲劇,雖然可能沒有雞飛狗跳,卻也是一地雞毛,這一點從男主人公的言辭中就能看得出來:“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大概相當于“你好好捯饬,趕緊嫁個有權有勢的。”不知道讀到這句話,各位有沒有嗅到那股濃濃的醋味,反正小編我是被酸到了。
可即便這樣,很多後來人在看到這篇“放妻書”時卻客觀地說:比起現在一些水火不相容的離婚書,這份《放妻書》可以說是語氣溫柔,遣詞風雅,好聚好散。
這份好聚好散,源于唐朝人的大氣和包容,無論是文化上還是感情上。
唐代民風開放,對婦女的束縛也不如後來那麼苛刻,法律規定中允許和離,也就是離婚,如《唐律·戶婚》中就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這就是為什麼唐朝時女性地位頗高的原因,法律在默默保障婦女的權利,而不是隻賦予男性絕對的權利。從古至今,小姑娘們都是感性的動物,小小年紀青春美貌時被男子遞個情書、送把梳子,小心髒便被撩走了,等到成親成為人婦,才能真正看清嫁的人是人是狗。若是不幸遇到個負心漢、酒鬼、賭棍之類,大可以大大方方提出離婚的訴求,政府挺你!所以,這份唐朝的“離婚證書”才叫《放妻書》,而不是《休妻書》。
如此家長裡短的《放妻書》,展示着文學作品以外的古代婚姻與愛情。它們的開始沒有那麼轟轟烈烈感天動地,也許是自由戀愛,也有可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們的結束也沒有那麼催人淚下,可能是被貧窮打敗,甚至有可能是婆媳關系的問題,顯得有些世故庸俗。
但這确實又是最真實的狀态,有少年時期的遐思,有步入圍城之後的日常生活的瑣屑,有身陷其中不能自拔時的怨恨和争吵,又有放下之後的釋懷與決絕。
這就是最真實、最普通的,生活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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