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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内容為“12月1日起電費調價,早8點至12點1.08元,12點至17點0.64元,17點至21點1.08元,21點至零點0.64元,零點至早上8點0.31元”的信息在網上傳播,引發關注。針對這一網傳信息,安徽、浙江等多地回應:傳言不實!
安徽
據合肥晚報官方微博消息,經多方核實,目前居民的用電電價按照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執行,并沒有收到電費漲價相關官方通知,因此這條網傳消息并不靠譜。
電價标準的制定和調整權屬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電價發生變化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在第一時間通過官方渠道進行發布。
現階段,安徽居民用戶統一實行階梯電價制。安徽省階梯電價一共分為三檔,規定的分檔電量通常按年計算。
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年2160度及以内,每度電價0.5653元;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年2161-4200度,第二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5分錢;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年4200度以上部分,第三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0.3元。
山東青島
據青島市網上辟謠平台消息,網傳消息不屬實。目前居民用電電價按照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執行,沒有漲價的說法。國家電網電價統一由發改委和物價局制定,暫時未收到電費漲價相關通知。
山東省發改委2022年3月2日發布《關于完善居民分時用電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在現行階梯電價标準基礎上,峰段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03元(含稅,下同);谷段電價降低0.17元。即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為0.3769 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分别在第一檔峰、谷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電價由降低0.17元調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檔峰段電價為0.5769元、谷段電價為0.3469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加價标準不變。
▲來源:山東省發改委
浙江
據浙江網信網消息,目前居民用電電價政策不變。安裝“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階梯電價按照年用電量,分三檔階梯式累進加價。
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熱線工作人員表示,一年用電在2760度及以下的,是第一檔電價0.538元/度,如果一年用電量在2761度到4800度,這個部分是0.588元/度,一年用電4801度及以上的部分,是0.838元/度。
而對于選擇峰谷分時電價的居民用戶,按高峰、低谷合計電量執行階梯電價。早上8點到晚上22點為高峰時間段,晚上22點到第二天早上8點為低谷時間段。
其中第一檔電量峰、谷電價分别按每千瓦時0.568元、0.288元執行,第二、三檔電量峰谷電價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均同步加價0.05元、0.3元。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申請計費方式。
事實上
這是一則典型的舊謠新傳
且已被官方多次辟謠
搜索發現
早在2021年12月國網河南電力微博
就曾辟謠 ↓↓↓
▲來源:國網河南電力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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