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号媒體曝出娛樂圈大瓜,阿嬌和賴弘國在今年三月份結束了14個多月的婚姻,針對離婚的原因,賴弘國在接受港媒采訪的時候自曝,是因為“她不愛我了”,且在結婚前夕就曾有着後悔。随後的時間諸多網友針對這一說法展開了讨論。
當一切還沒有結論的時候,阿嬌透過經紀公司表示“雙方已經簽署了分居協議,彼此都需要一個冷靜期,以後關于婚姻的事情不想多說什麼”。
随後賴弘國發表了長文,追憶和阿嬌之間的感情,雖然言語之中多有着“疼愛和不舍”,但句句透露着“不成熟”。
一個離婚的男人,如果真的愛惜前妻,足夠成熟的話,是不會在離婚之後發出這樣的“感悟”。随着事件的進一步發酵,網絡紅人“廣告小妹”也是在社交網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她說到:自己從共同好友圈中聽到關于賴的評價,指賴有劈腿的行為。這也是導緻他與阿嬌離婚的原因。關于這個指責,目前人在澎湖散心的賴弘國,5月9号接受采訪的時候表示廣告小妹的發文是不實爆料,
并當場對其言論發飙,說到:我的律師在搜集資料,下禮拜一就會狀告。不管花多少律師費,我一定告死她。如今我單身,我不需要考慮另一半的感受,事情如果做了的話,自己會承認,她這樣講我肯定要告。
從賴弘國的話語中可以看出,他本身對這件事情非常憤怒,如果下周一賴弘國真的狀告的話,那麼說明他“劈腿”這件事情有着很大可能性為假。當然也不能排除有着“恐吓”的成分在裡面,孰真孰假,還要等時候才能知曉。
不過關于賴弘國和阿嬌之間離婚的原因,昨日阿嬌的閨蜜亦是曾怒怼賴弘國有着不檢點的行為,包括和女網紅熱聊以及在諸多好友面前曝料他和阿嬌的私事。要知道私事針對于明星來說是十分敏感的。如果事情真的如阿嬌閨蜜曝料的那樣,那就說明賴弘國心智十分的不成熟。
另外阿嬌的閨蜜還否認了“阿嬌嫌棄賴弘國經濟差”,但對于他的不上進,十分的憤怒,認為他不改如此。綜合這些原因(不上進,曝料私事、生活不檢點),才導緻阿嬌與其離婚。
其實兩人之間的感情早在結婚前夕就不被諸多的網友看好,如今“分道揚镳”也算是一種好的結果,而賴弘國不應該再弄出一系列的事情,來博取熱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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