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可以退幾年前的嗎?個人所得稅退稅一般是針對于去年的金額來進行處理,每一年的申請退稅時間是在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截止,但對于退稅的時效可以在三年之内向稅務機關進行申請處理而且在處理時是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退稅标準才是可以的另外有些時候還有可能需要補交稅 ,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退稅可以退幾年前的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個人所得稅退稅一般是針對于去年的金額來進行處理,每一年的申請退稅時間是在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截止,但對于退稅的時效可以在三年之内向稅務機關進行申請處理。而且在處理時是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退稅标準才是可以的。另外有些時候還有可能需要補交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财産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财産轉讓所得,以轉讓财産的收入額減除财産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将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标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标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确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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