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
經書禁咒術,工巧諸技藝。
盡現行此事,饒益諸群生。
——《維摩诘經》
佛陀涅槃後,弟子們為了保存佛陀的教法,經過幾次的結集整理後,将教法分為經藏、律藏、論藏,合稱為三藏典籍。
一、經藏。梵文“素咀纜”,音譯“修多羅”,意譯“契經”;本義是用線貫穿花鬘的意思,因為佛陀的言說能貫穿一切道理,故引喻之。
經藏涵蓋所有上契諸佛之理、下契衆生根基的佛陀教法。若依佛陀住世四十九年的教化、所謂“華嚴最初三七日,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般若談,法華涅架共八載”。其中方等是指《華嚴經《阿含經》《般若經》《法華經》《涅槃經)以外的大乘諸經,如:《維摩诘經》《勝鬘經》《金光明經》等。
二、律藏。梵語“毗奈耶”,意譯“調伏”,是佛陀為調伏弟子心性,對治生活惡習所制定的教團規則;木義為“滅”,為佛弟子遵守的戒條,可以消滅身口意三業的過惡之意。
律藏分為廣律、戒經、律論三類。如《十誦律》《四分律》《摩诃僧衹律》《五分律》《比丘戒本》《比丘尼戒本》《薩婆多論》等,都屬于律藏。
三、論藏。梵語“阿毗達摩”,意譯“對法”,也就是借着論述真理獲得的智慧,可以得到涅槃妙法。論藏是佛弟子們将經典教義加以論議、解釋、整理組織所成的典籍,一般為大家所熟悉的論典如《中論》《十二門論》《大智度論》《百論》《瑜伽師地論》《大乘起信論》《十地經論》等。
三藏典籍是佛陀的教法,是佛教的教義,是佛弟子依之修行的指南。出家僧侶深通經藏者,稱為“經師”;深通律藏者,稱為“律師”;深通論藏者,稱為“論師”;通達三藏典籍者,稱為“三藏法師”。像玄奘、鸠摩羅什、真谛、義淨、法顯,甚至朱世行等,皆是通達經律論三藏典籍者,都可稱為三藏法師。
佛法僧三寶中,佛因法而證悟成佛,僧因住持正法而為人師,故以法最為尊貴。《金剛經》雲:“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由此可見法之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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