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Tone) 是一種物理現象。物體振動時産生音波,通過空氣傳到耳膜,經過大腦的反射被感知為聲音。 人所能聽到的聲音在每秒振動數為16-2000次左右,而使用到音樂中的音(不含音),一般隻限于 每秒振動27-4100次的範圍内。音的高低、強弱、長短、音色取決于物體的振動。 2:音色(Tone-color) 指音的感覺特性。發音體的振動是由多種諧音組成的,包括基音和泛音,音色是由泛音的多少 及泛音之間的相對強度決定的。人們區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樂的顔色分為人聲音色和器 樂 音色。人聲音色分高、中、低音,并有男女之分;器樂音色中主要分弦樂器和管樂器,各種打 擊 樂器的音色是不同的。 3:共鳴(Resonance) 共鳴指的是一種振動。當一個發音體振動時,引起了其它物體的振動,并發出了聲音,産生了 共鳴。 |
23:力度 (dynamics) 力度指演奏、演唱樂曲時音響的強度。以力度記号表示,如f(強)、p(弱)、<(漸強)、> (漸弱)等。 26: 不定音高 (inderterminate pitch) 樂曲中所采用的沒有明确音高的聲音叫不定音高。實為噪聲,原不屬于樂章範圍。現代派作曲家常用之,如鋸木聲、折紙張聲、打字聲、掃地聲、敲擊聲、噓聲、呼嘯聲等等。 27:不對稱節奏 (asymmetric rhythm) 又稱"複節奏"(polyrhythm)。在同一樂句或小節中,各聲部的節奏不相一緻;或在同一小節中,組成各節拍的時值不相一緻。廣義言之,複調音樂都屬于奇異節奏。現代派作曲家所用的奇異節奏,是一種高度複雜化的節奏。 28:切分音 (synopation) 變換小節中強弱拍位置的一種節奏。其形成的格式如下: (1)、弱拍音延續到強拍位置; (2)、休止強拍位置; (3)、弱拍音改為強拍。 29:無調性 (atonality) 指樂曲的構成沒有一定的調性基礎。 34:平行五度 (parallel fifths) 樂曲的兩個聲部隔開純五度作平行進行。十五世紀以來,在對位與和聲上都規定應避免平行五度之出現。 35:平行減七弦 (parallel diminished seventh) 和弦進行的方式之一。減七和弦由四個音連續小三度疊置而成,其特點是無明确的傾向性,減七和弦連續出現而不加解決,就是"平行減七和弦"。 37:節奏 (rhythm) 構成樂曲的基本因素有樂音的高度、樂章的時值(包括休止)、樂音的強弱三種。 表現于時值與強弱方面的,即樂音的有規律的輕重緩急,稱為節奏。 38: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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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曲中周期性出現的節奏序列。 42:主調音 (tonic keynote) 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 43:主調音樂 (homophony) 複調音樂及單調音樂的對稱。多聲部音樂的一種。以一個聲部作旋律(曲調)進行,其餘聲部居于和聲襯托的地位。 45:半音音階 (chromatic s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為"半音",謂之"半音音階"。 50:全音音階 (whole-tone sa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皆為全音,謂之"全音音階"。 53:華彩段(cadenza) 插于樂曲尾處的輝煌的即興演奏段落。由獨奏者即興展示其演奏技巧。作曲家與演奏家常為他人的作品寫定華彩段。 55:聲部(part,voice) 指重唱、合唱、重奏、合奏樂曲中同時進行的各旋律線。如弦樂四重奏有第一小提琴、第二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四個聲部;混聲合唱有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個聲部。 57:轉調(modulation) 樂曲在進行中變換調性。轉調是重要的作曲手法之一。簡單的轉調常在近關系之間相轉。 58:拍子(b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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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節的單位時值。小節的拍子結構以拍子記号(time signayure)表示。 62:和聲(harmony) 不同高度的樂音同時發聲,謂之和聲。和聲學的研究對象為:和弦的結構、和弦的連續法則 、和弦在樂曲上功能屬性、和聲學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63:和弦(chord) 和聲的結構單位。在自然音階的和聲體系中,和弦由音階上各音連續三度疊置而成。三音疊置,即成三和弦,由C、E、G三音組成;其屬七和弦,由G、B、D、F四音組成。 65:變和弦(altered chord,Chromaytic chord) 和弦的組成音中有不屬于同調性的音出現,謂之變和弦。變和弦常作為轉調的準備。 66:〖單調音樂〗 (monophony) 單旋律的音樂。複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即不附帶任何對位聲部、襯托句及伴奏等,隻有一條單純的旋律線。古代音樂及大多數民歌,都是單調音樂。 69:複調音樂(polyphony) 單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由兩個以上各自獨立而又根據和聲法則同時進行的聲部組成的音樂。其性質與"對位音樂"(counterpoint)基本相同。 70:複對位(compound counterpoint) 凡對位音樂的各聲部可以高低易位者,統稱為複對位。複對位按聲部數量可分為二重對位、三重對位、四重對位等。 71:音域(compass) 人聲或樂器發聲的音調廣度,常以其高低兩極音表示之。各種音域,其各局部的音質不相同,這種局部,稱為音區(register),在人聲則稱為聲區。 72:音程(intreval) 兩樂音之間的音高差距。通常以自然音階兩音之間的音級數(包括邊緣兩極)作為音程的量度。 73:音高(pitch) 樂音在音階上的絕對高度。如C音、D音等。在物理上,音高決定于發音體的振動頻率,在 心理感覺上,音高之決定還稍受音的響度的影響。 74:音調(idiom) 某一時代、民族、地區、流派、作曲家特有的音樂風格。如言某民族或某的民歌音調。 75:音階(scale) 音樂上所用的音,根據一定規律,在八度内按高低次序排列之,即成音階。世界各民族各地 區,皆有其獨特的音階。 78:美聲唱法(bel canto) 聲樂表演風格之一。十八世紀流行于意大利。演唱者追求音質的優美、自然與歌唱表演的華麗、輝煌,而忽視詞意和感情等的表達。以運用美聲唱法著稱的作曲家有貝裡尼、多尼采蒂、羅 西尼等人。他們所作的歌劇常稱為"美聲歌劇"。 80:配器(orchestration) 作曲法的組成部分之一。指器樂合奏曲中各種樂器的配合。其内容要點為各類樂器性能、各類樂器的音色對比與配合效果、樂曲原音響統一效果。配器除用于初始寫作之外,亦常用于現成樂曲 配器,如将鋼琴曲、重奏曲等,改編為管弦樂曲。 81:調式(mode) 據以構成樂曲的基礎音列。其中一音為中心音,其餘各音與該中心音具有依存關系。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以主調音的音高表示調式,謂之"調性"。樂曲之構成而無一定的調性 基礎者,謂之"無調性";同時以兩種調性為基礎者,謂之"多重調性"。 83:旋律(melody) 不同高低與不同時值的音前後相連,即成旋律。旋律的要素一為音高,二為節奏。較原始的音樂公有旋律,甚至僅有節奏。現代音樂也有隻求和聲與配器等的新奇效果而忽略旋律的。 94: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 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是: (1).曲調旋律、節奏、拍子、速度; (2).調、和聲; (3).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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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音樂的分類 (一) 音樂按聲部和聲部狀況可分為:單聲部音樂、.複調音樂、主調音樂。 96:音樂的分類 (二) 音樂按照性質分可分為:純音樂、标題音樂、輕音樂、爵士音樂。 97:樂音體系 在音樂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的總和,叫做樂音體系。 98:調号 變化記号若使用在整首曲子中,使這首曲子中的每逢指定的音都要升或降,那這時候這個變化記号就被稱之為調号。 99:節拍 強拍和弱拍的均勻的交替。節拍有多種不同的組合方式,叫做"拍子‘‘,正常的節奏是按照一 定的拍子而進行的。 100:旋律 又稱曲調,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長短和強弱關系而組成的音的線條。它是塑造音樂形象最主 要的手段,是音樂的靈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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