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學學物理的時候,尤其怕“場”,總感覺這玩意“虛無缥缈”特别難。那“場”究竟是什麼?我們所學的電場、磁場、引力場有何區别?場有質量嗎?
想要回答這些問題,其實隻需要翻開大學物理,上面對于“場”有一個非常明确的定義:現代科學和實踐證明,場是物質存在的一種形式,它與實物一樣具有能量、質量和動量。
所以我們根據這個概念可以直接得到結論,“場”就是物質的一種,它具有質量。但這僅僅是概念,那科學家們是如何理解并且總結出這個概念的呢?
首先第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會認為“場”就是物質的一種展現形式呢?在我們學電場的第一課,首先出場的人物就是法拉第,他是第一個提出“場”這個概念的科學家。随後電磁理論的王者麥克斯韋也沿用了這個概念。
當然,19世紀的“場”和現在的“場”有很大的區别,那時候的科學家并不認為“場”是物質存在的一種表現形式。那時候的“場”僅僅是為了方便計算研究而提出的一種虛拟概念,或者說就是一種方便人們理解電與磁的物理圖像,本質上就是一種物理工具。那為什麼科學家們會喜歡引入工具呢?因為工具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客觀存在”。
其實從科學的發展我們就能發現端倪。從最早古希臘學者認為我們的世界是從原子構成開始,到如今科學家們研究量子力學和相對論相結合,科學家們都在尋找一個東西,它就是“客觀存在”。
其實我們對“客觀存在”這個詞并不陌生,物理學史上玻爾和愛因斯坦關于量子力學的世紀之争,争的就是這個“客觀存在”。那麼“場”呢?其實它最初就是為了解釋電與磁的這兩種客觀存在。
其實關于“場”的研究,牛頓就曾為此感到困惑,作為萬有引力公式的提出者,第一個懷疑這個公式的就是牛頓本人,既然已經在數學上證明了,為何還會懷疑呢?就是因為這個奇怪的“場”。牛頓當時給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院長寫了一封信,信中他自己也無法理解這種鬼魅的“超距作用”。
牛頓的信件譯文
牛頓的疑問還沒解開,電磁力來了,而且也超距了。看看萬有引力公式和電磁力公式,我們絲毫不懷疑他們兩個是雙胞胎兄弟。
“場”的應運而生,就是科學家們想不清楚了,需要一個工具來描述這種“超距作用”。有了場,科學家們就能合理地解釋所有的問題,在數學上也能自洽,可謂皆大歡喜。可是問題是解決了,新的問題又誕生了,因為“超距作用”依舊存在。之前我們說過,“超距作用”是被四維時空給解決掉的。可以說,“場”的誕生很單純,它就是兩個電荷或者兩個質量之間的溝通交流的工具。
随着科學的進步,科學家們也不斷在更新“場”的物理定義。我們知道,現代物理學大廈的兩個擎天之柱是廣義相對論和量子力學,他們分别對宏觀和微觀世界進行了描述。
但是宏觀和微觀卻很容易出現不一緻,舉個例子,對于“波”我們并不陌生,比如水波,聲波等,波可以傳遞能量這是顯而易見的,中學物理我們都學過,那波可以傳遞物質嗎,很明顯不可以。
但是當我們回到微觀角度去看到波傳遞能量這一客觀事實,就會發現不一樣的地方。根據愛因斯坦的質能公式E=mc^2,質量和能量本質上就是一回事啊,難道出現矛盾了嗎?
當然沒有矛盾,這時候波粒二象性就來了。當我們對電磁波進行分解,當分解到最小單位後,我們會發現所謂的電磁波就是一個個光量子,也就是光子,這時候波就不是一個擾動了,它成了基本粒子,是物質的一員。
所以,當我們用最前沿的科學理論去理解”場“的概念時,就會發現一些不一樣的地方。舉個例子,假如我們在電磁場或者引力場中發現了一個能量波動,這就意味着一個個基本粒子的出現和湮滅。這時候我們回到大學物理的定義,定義裡的前提是“現代科學和實踐證明”。
延展開來,此刻屏幕前的你正在用手滑動手機屏幕,這是宏觀上的事實,但是從微觀上,組成你手指的原子并沒有接觸到組成手機的原子,你收感受到的“滑動”乃至一切,本質上都是來源于“場”。
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這麼說:物質才是我們假想出來的東西,“場”才是形成我們真正認知的最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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