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潞江派出所接王某報警稱:一個朋友借走了他的車後一直沒有歸還,需要警察幫忙處理。
經與報警人王某了解得知:2022年10月14日,王某的朋友馬某向自己求助稱家裡有急事需要用車,王某好心将其名下的一輛白色本田轎車借給了她,但過了幾天後,王某見馬某并沒有還車之意,便催促馬某還車。對方卻一直找各種理由拖延不肯歸還,王某越想越不對勁,便通過查詢其車輛上的GPS定位,發現自己的車早已經“跑”到了昆明、曲靖一帶,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的王某這才急忙報了警。
了解情況後,民警立即将馬某傳喚到了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訊,馬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因最近經濟困難,所以謊稱家裡有急事,将王某的車輛借出,并在王某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原本放在車輛内的車主證件辦理了車輛抵押手續,将借到的車輛以40000元的價格抵押給了某租車行,并在揮霍完40000元的抵押款後,直接将王某的車輛以44000元的價格抵賣給車行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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