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魯迅在《拿來主義》裡點名批判梅蘭芳:“聽說不遠還要送梅蘭芳博士到蘇聯去,以催進‘象征主義’,此後是順便到歐洲傳道。我在這裡不想讨論梅博士演藝和象征主義的關系,總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說,也可以算得顯出一點進步了。”一是說批評梅蘭芳到蘇聯出訪是促進象征主義;二是批評梅蘭芳是活古董,是一種退步。
魯迅和梅蘭芳到底有什麼過節呢?這涉及到魯迅對于傳統文化的态度。
他對從封建社會裡出來的如中醫、古戲、曆史之類都非常痛恨。中醫贻誤了他父親的病,文言文毒害青年人的思想、封建禮教是吃人的東西。這也是符合新文化運動的主流傾向:當時新派知識分子對那些對古代文化持維護态度的人幾乎都持棒打态度。
對古戲,魯迅在小說《社戲》裡寫到:“于是看小旦唱,看花旦唱,看老生唱,看不知什麼角色唱,看一大班人亂打,看兩三個人互打,從九點多到十點,從十點到十一點,從十一點到十一點半,從十一點半到十二點。”看得昏昏沉沉,一頭迷霧,“這一夜,就是我對于中國戲告了别的一夜,此後再沒有想到他,即使偶爾經過戲園,我們也漠不相關,精神上早已一在天之南一在地之北了。”可見,魯迅自己既看不懂古戲,也對之不感興趣,骨子裡持排斥态度。
當時還有人認為,京戲是象征主義性質的。這在魯迅極不同意。他說”除了白鼻梁表醜腳,花臉表強人......那裡還有什麼說不出,做不出的深意義?“認為把西方的象征主義來比附京戲,是錯誤的。所以他諷刺說梅蘭芳的行為促進象征主義,是”發揚國光“,就是個笑話。
1934年,梅蘭芳去蘇聯演出,是受蘇聯對外文化協會的邀請。這個消息成為當時新聞媒體的熱門報道。這讓魯迅感覺并不是一個好現象。他認為,古戲應當是被打倒的古董,不應當被作為民族的優秀文化去到處宣揚。因為當時中國已經非常貧窮落後,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竟然把這樣的古董拿出來炫耀,這實在是一種恥辱。就好比一個沒落的後代,還拿着先人的成績到處炫耀,作為自己的光環。這實際是《拿來主義》的一個意思。
魯迅曾在幾篇文章裡,對梅蘭芳本人及所代表的戲曲進行了尖刻的諷刺。在雜文《論照相之類》(1924年11月)裡,他寫到:”萬料不到黛玉的眼睛如此之凸,嘴唇如此之厚的“,”象個麻姑“,”其眼睛和嘴唇,蓋出于不得已,即此也就足以證明中國人實有的審美的眼睛“。他諷刺梅蘭芳扮的林黛術實在很醜(”黛玉葬花“戲是梅的代表作),竟然還把這樣的相片放在玻璃框裡挂着作為中國藝術家的代表,中國人的審美水平也極低。對此,魯迅不無挖苦地說:“我們中國的最偉大最永久的藝術是男人扮女人”,“太監隻能使别人放心,決沒有人愛他因為他是無性的了”。梅蘭芳曾在1924年5月在新月社給來華的印度詩人泰戈爾60壽辰慶祝典禮上演過這出戲,并陪坐在泰的旁邊觀看了林徽因、徐志摩等深出的泰的詩劇《齊德拉》。當時魯迅也在坐,隻未在一起。
梅博士是怎麼來的呢?梅蘭芳在1929年應美國總統邀請赴美,在紐約演出了《刺虎》,他的扮相赢得了美國一片贊譽,其戲票被黑市炒到了當時極罕見的18美元,後并被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大學和波莫納學院授予文學博士學位——美國人見到梅這樣的扮相,恐怕不是因為看得懂,恐怕主要還是看稀奇的多。
上面兩個事件說明梅蘭芳享有國内國際聲譽。 1934年11月,魯迅以“張沛”為名寫了《略論梅蘭芳及其他》一文,抨擊梅蘭芳“不是生,是旦”,“是俗人的寵兒”,所做的戲“自然是俗的,甚至于猥下,肮髒”,“高貴了,然而從此死闆闆”,看一位不死不活的天女或林妹妹,倒不如看一個漂亮活動的村女。這就罵得很露骨直接刻薄:演的人變态,看的人也變态。此文明顯是針對這種近于怪癖的審美眼光和僵屍似的古戲的批判,并針對的是有人對梅要奔赴蘇聯是發揚國光的說法,指出“不是在光的發揚,而是光在中國的收斂”。梅是事後才知道此文是魯迅寫的,這給梅的打擊很大,畢竟魯迅在當時文壇已有極高的聲譽。
魯迅和梅蘭芳幾乎沒有過交往,哪怕曾同在上海居住;後來梅蘭芳與同為政協委員的許廣平也沒有什麼私下交往。即使是1933年蕭伯納來訪的接待,魯在上午,梅在下午。後來梅的戲劇扮相被各大媒體刊出,引發了魯迅《論照相之類》一文。魯迅這樣的言論,本來是針對梅蘭芳所代表的古戲,并對梅及其追随者還大力提倡這樣的古董進行批判。但這對古戲的代表人物梅蘭芳個人的刺激極大。
1949年後,梅蘭芳擔任全國文聯副主度,對紀念魯迅的各種會議,或缺席,或來得晚退得早,就能看出來他對魯迅非常不滿。對此,他的兒子梅葆玖說:我父親從不提這事,這省了很多是非;各人有各人的說法,也不能“攔着人說話,對不對?”,魯迅就是那麼個人,他對誰都罵過;他要活到今天,我看也挺夠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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