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管理,提升辦學質量,省教育廳昨日發文要求,加強對校外教學點(含函授輔導站、校外業餘學習點、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奧鵬教育學習中心)的備案管理、實地考察,重點監管校外教學點辦學條件、招生宣傳、經費收支等情況,嚴禁以校外教學點自查、報送文字材料等代替教育行政部門實地檢查指導。
入口、過程、出口,嚴格把控“三關”
嚴把“入口關”。合理确定各高校招生規模,嚴格審查學生前置學曆,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下放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利,嚴禁通過個人、中介機構及培訓機構代理招生和收費。對社會上冒用學校名義進行違規宣傳的社會機構和個人,高校要主動發布公告澄清。
嚴把“過程關”。完善教學全程管理,按照成人學習特點和教學規律,科學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一步健全網絡教學平台管理,推進線上線下混合教學,做到教學全過程可記錄、可監控、可評價、可追溯。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校外教學點轉移專業和課程設置、考試命題和評閱、論文答辯、畢業和學位申請資格審核等辦學職責和權利。嚴格學習過程考核,不得組織“畢業清考”,合理設定考試考查标準,嚴肅處理各類考試作弊行為。
嚴把“出口關”。規範畢業論文(設計)管理,嚴查論文(設計)的買賣、代寫、造假、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落實指導教師責任,對形式、内容、難度進行嚴格監控,切實提高成人本科畢業生論文質量。嚴格按照規定做好畢業資格、學位資格審查工作,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每年開展隐患排查,建立責任清單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管理的通知》,各高校要每年開展隐患排查工作,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通過排查,進一步建立責任清單,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準問責的有效機制。
·重點排查合作辦學行為是否違反上級政策規定或校内“三重一大”決策程序要求;
·是否存在合作方不能履約而給學校帶來的安全穩定風險,特别是涉及學生群體表達利益訴求可能産生的風險隐患;
·是否對校外教學點進行常态化的管理培訓和檢查指導,有無放任不管或故意刁難等極端現象;
·是否在考試中存在有組織的集體舞弊事件;
·是否由學校嚴格收費和票據管 理、規範經費分配和使用,有無廉政漏洞風險,有無讓校外教學代收學費、超前收費的現象,以及學校紀檢、審計、财務等部門有無開展有效監督和管理;
·是否有收集校外教學點、學生意見建議的正常渠道,并建立相應的反饋制度。
今年起,實行校外教學點年檢年報制度
校外教學點自檢、主辦高校普檢、各市(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抽檢、省教育廳複檢審核、公布年檢結果……自2020年開始,我省将實行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年檢年報制度,當年新設尚未開始招生的校外教學點也要實行年報,對不參加年檢的站點視為自動撤銷。
據悉,年檢年報的函授站包括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置的函授站和我省高校在省内、外設置的函授站(含直屬函授站),校外學習中心包括鄭州大學在省内、外設置的校外學習中心和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置的校外學習中心。其中,抽檢要重點檢查辦學條件相對較差、潛在風險隐患多的校外教學點,以及省外高校校外教學點和開設醫學類、藝術類、外國語言類專業的校外教學點,重點查處取締沒有備案的教學點。要确保3年内普遍抽檢一遍,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教學點被抽檢不少于兩次。
年檢結果分為合格、暫不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省教育廳将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年檢結果。合格的,可以繼續合作辦學;暫不合格的,要針對問題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設點資格。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競昳)
來源:鄭州晚報客戶端
編輯:梁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