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則“海底撈在包間裡安裝攝像頭”的消息
引發網友熱議
對于安裝攝像頭是否會侵犯隐私?
網友各執一詞
3月1日,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走訪了海口海底撈以及其他有包間的4家餐飲店,了解海口餐飲店有何情況?市民對于包間内安裝攝像頭有何看法?
海口海底撈個别門店包間裝攝像頭
1日上午,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走訪了友誼陽光城海底撈門店,進入海底撈門店擡頭一看大廳看到安裝了幾排攝像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大廳每日就餐人數較多,為了防止客人丢失東西,方便找回,所以安裝了那麼多攝像頭。随後,記者跟随工作人員來到該店包廂内時,記者在牆上沒有看到攝像頭。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陽光城的海底撈包間暫時還未納入采集區,所以沒有安裝攝像頭,顧客可以放心用餐。
因陽光城海底撈包間沒有安裝攝像頭,記者疑問是否海口全部海底撈包間都未安裝攝像頭?随後記者緻電望海國際海底撈門店工作人員了解,電話接通後工作人員表示,望海國際海底撈的包間内裝有攝像頭,但該攝像頭隻有錄像功能,沒有錄音功能。問及是否會侵犯顧客隐私權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海底撈裝的攝像頭是為了顧客的消費安全,同時拍攝的錄像不會洩露顧客信息,拍攝的畫面隻有該公司高層領導才有權力查看。
對于包間内安裝攝像頭一事,商報記者從其他媒體的報道中了解到,海底撈此前曾回複媒體稱,為保障消費者用餐安全,各門店會結合門店特點安裝監控設備,包括包間。同時,海底撈注重保護顧客隐私,公司對監控管理設有相關的制度、流程,同時通過技術手段強化管控,保障消費者權益。
其他品牌餐飲店包廂内多數沒裝攝像頭
當日下午,記者以顧客的身份接連走訪了4家其他品牌有包間的餐飲店,均未看到裝有攝像頭。
記者來到位于龍昆南路的瓊菜回味雞飯店,在大廳頂上看到了幾個攝像頭。工作人員李女士告訴記者,“我們隻在大廳和廚房安裝了攝像頭,在大廳安裝攝像頭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客人丢失東西,方便找回。在廚房安裝攝像頭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
随後,記者跟随工作人員來到包間内,環顧一周,沒有發現裝有攝像頭。問及是否裝有攝像頭時,工作人員李女士表示沒有。“除了大廳和廚房,我們的包間内是沒有安裝攝像頭的,因為可能會涉及顧客的隐私權,所以沒有裝。”
位于友誼陽光城的其他3家餐飲店,記者同樣隻在大廳看到攝像頭,包間内均未發現攝像頭。
在魚尚鮮店内,記者發現該店的包間并不似其他品牌餐飲店的包間為單間,從大廳外是可以看見包廂内的,問及大廳的攝像頭是否會拍攝到包廂内的畫面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大廳外裝有攝像頭,但是隻能拍到包間的門口,包廂内是沒有攝像頭的,顧客可以放心用餐。
受訪市民有些贊成有些不贊成
針對包間内是否應該裝有攝像頭一事,商報記者街頭采訪了幾位市民,得到了不同的回答。有的贊成包廂内裝攝像頭,也有的反對包廂内裝攝像頭。
贊成飯店包廂内裝有攝像頭的市民,覺得安裝攝像頭後出了任何事情可以有據可查。
市民陳女士表示贊成飯店包廂内安裝攝像頭。“我去年在某飯店吃飯,吃完後忘記拿手機了,幸好該店安裝攝像頭,幫我調取了錄像後發現手機已被人‘順手牽羊’,随後我報警,但也沒有找回手機。如果當時該飯店沒有安裝攝像頭,我可能會誤會是店員偷拿了我的手機,所以我覺得安裝攝像頭還是很有必要的,至少出了事情可以有據可查。”
同樣有相同看法的還有市民吳女士。“因為個别人會存有一些‘歪心思’,飯店内如果裝有攝像頭的話就可以自證清白。不過裝有攝像頭的飯店應該設置一些顯著提示信息,提醒顧客該飯店裝有攝像頭。”
反對飯店包間内安裝攝像頭的市民認為,裝有攝像頭後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權,同時擔憂被拍攝的視頻可能會被上傳到網站或其他網絡平台。
市民劉先生表示不贊成在包廂内裝有攝像頭。“選擇去飯店吃飯肯定是有原因的,那選擇包間就餐人數也不會少,那既然選擇了有包間的飯店就餐肯定是希望有一個安靜且足夠私密的空間的,如果包廂内裝了攝像頭,多少會讓人有被監視的感覺,所以我不贊成包廂内裝有攝像頭。”
“裝了攝像頭,視頻流出去了怎麼辦?我們該如何維權?”鄭女士說。對于飯店包廂内安裝攝像頭,鄭女士表示不贊成且提出了自己的擔憂。“我是不贊成包廂裡裝有攝像頭的,因為我不知道吃飯時的談話内容是否會被錄音,而且因為有攝像頭在,可能會影響我的食欲。最重要的是拍攝的畫面内容由誰保管?會不會被惡意剪輯上傳到網站或其他網絡平台?出于這些擔憂,所以我不贊成飯店包間内安裝攝像頭。”
律師說法
對飯店包間内安裝攝像頭是否侵犯隐私權一事,商報記者咨詢了海南法立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友峰。陳律師認為,判斷飯店包間安裝攝像頭是否合理,關鍵在于安裝該攝像頭的目的性是否合理,如果商家基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安裝攝像頭是為了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為了保障消費者就餐前後的人身、财産安全,并且安裝了攝像頭後事後可供權利主體查詢的,這樣的目的性是合理的。反之,商家安裝攝像頭是為了不當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或者所謂的防範消費者“碰瓷”的手段,又或者是攝像頭安裝了形同虛設,在事故發生後事後無法查看回溯的,這樣安裝攝像頭則缺乏合理性。
陳律師認為,關于包間内是否屬于隐私空間争議頗大,但如果商家明确向消費者告知了包間内安裝了攝像頭、且消費者願意在這樣的環境内消費的,且攝像頭僅有記錄功能、僅供出事後查詢使用,而非實時監控觀察的,則不涉及到侵犯隐私。
最後,針對市民所擔憂的在網上或者網絡平台發現了自己在飯店就餐的視頻時怎麼辦?陳律師表示,顧客可以第一時間要求視頻發布方、網站發布者删除視頻,回溯源頭後可要求視頻錄制者、發布者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商報全媒體 椰網/海拔資訊APP記者 許文玉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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