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講遠親不如近鄰,遠水解不了近渴。但在現實生活中,鄰裡關系往往又非常微妙,尤其是農村的鄰居關系,因為建房,修路等問題而經常産生矛盾,乃至發生不必要的流血沖突。新的民法典出台後,對相鄰關系.彼此權利進行了明确的法律規定,讓鄰裡關系也一樣有法可依。極大促進了鄰裡關系的和諧發展。為振興鄉村,建設美麗農村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保障。
同舟法律君為您梳理如下,民法典規定:一.鄰居之間應當按照有利生産、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系。二.不動産權利人,應當為鄰居用水、排水提供适當方便。三.鄰居之間必須為雙方的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四.因為修建房屋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燃氣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的,擁有土地的鄰居應當提供必要便利,不能蠻橫拒絕。五.鄰居之間修建房屋,應該按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标準實施,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六、挖掘土地、建造房屋、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隔壁鄰居房屋安全和人身安全。
民法典這些明确規定,真正讓鄰裡關系也有法可依,不再是和稀泥的糊塗賬,為振興鄉村,建設美麗鄉村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以後如果發生你鄰居在建的房屋阻擋了你家的通風、采光或者日照,就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理直氣壯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再需要無休無止的争吵,法律會給出公平的裁定。這裡是同舟法律,每天為大家分享法律小知識,您的關注就是我們普法的最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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