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18日訊(通訊員 張愛國 記者 梅建明)10月16日下午,南京江甯東山交警中隊接到市民報警,稱在湖西路景祥佳園小區門口,有三節護欄被撞壞。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看到路面一片狼藉,被撞壞的交通護欄有六七米,地上都是護欄的碎片,但現場并沒有肇事車輛的蹤影。随後,民警調取沿路公共監控查找,經過進一步調查,确定了肇事車輛是一輛輕型廂式小貨車,并找到了肇事車輛的車主金某。
圖為護欄撞壞的現地場
據金某陳述,他是跑物流運輸的,當時急着給顧客送貨,在行駛至湖西路景祥佳園小區門口時,剛好手機響了,他低頭接通電話,導緻車輛行駛方向偏離了正常方向,“咚”的一聲撞向護欄。金某認為,沒有撞到人,就沒什麼大事,于是抱着僥幸的心理駛離了現場。
最終,民警判定,當事人金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後未及時報警,而是逃離事故現場,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金某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同時金某涉嫌交通事故逃逸,将被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處罰,還需要承擔被損壞的隔離護欄的賠償費用。
交警提醒駕駛員,并不是撞到人和車後溜之大吉才算肇事逃逸,撞壞交通護欄等公共設施後,逃離現場同樣是肇事逃逸。交通護欄屬于道路交通設施,是社會公共财産的一部分。若主動報警,且交警确定駕駛員為責任人,則要求肇事者根據财産損失情況進行賠償。若有第三方責任險,該賠償金可由保險公司出。若選擇未報警離開的話,則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處理,保險公司不會對任何損失進行賠償。引發二次事故如緻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産遭受重大損失的,駕駛員除自掏腰包支付相應賠償外,還将擔負刑事責任。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立即停車并及時報警,保護好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如果抱着僥幸心理選擇肇事逃逸,反而會“罪加一等”,面臨的将會是法律的嚴懲。
校對 徐珩
來源: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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