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在現實生活中,夫妻結婚時,可以說是共同财産,需要共同生活,共同收入和支出。結婚是多久共同的财産?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識,今日律司編輯整理了相關内容,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更多法律糾紛的問題可以點擊 『今日律司』小程序,免費咨詢。一、結婚多久是共同财産很多人認為,無論夫妻是婚前個人财産,還是婚後雙方創造的财産,夫妻住在一起的時間長了,都可以成為共同财産。确實,這個說法是有由來的。
1993年,有與最高法相關的法律規定如下:
“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财産,是婚後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高價值生産資料經過8年,珍貴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财産”。
所以很多人還是有這樣的舊觀念。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一規定如今早已廢止,2011年民法典制定了新的法律規定,規定“夫妻一方的所有财産不因婚姻關系的繼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财産”。
所以,在婚姻關系中,一方婚前的個人财産不會随結婚時間而改變。因此,夫妻無論結婚多久,屬于一方的個人财産,其實不會随着時間的推移成為夫妻共同的财産。
二、離婚哪個屬于共同财産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下列财産,為夫妻共同财産:
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産、經營、投資收益;知識産權收益;繼承或者贈與的财産;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雙方對共同财産有平等的處置權。
三、結婚多少年,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财産
結婚多少年,與是否共同财産無關。我國《民法典》規定認定共同财産,關鍵是購房資金是否是夫妻共有。
屬于共同财産
(一)夫妻婚姻期間購買的房屋,夫妻雙方未明确約定的,房産證上隻寫有其中一人的名字,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
(二)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産,産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産由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購房屋為夫妻共有,離婚時,一方想擁有房屋使用權的,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分配給另一方的雙方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競價。雙方都不想要房屋的,由人民法院拍賣,平均分配。
由此可見,一方婚前個人财産,無論夫妻共同生活多少年,仍然是個人财産,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财産。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今日律司專業律師解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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