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劉瑞祥
來源 | 說短論長
我在高中學完排列組合後曾經思考過這樣一個問題:天幹一共是10個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是12個字: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那麼按照排列的結果,一共有120種結合方式,但為什麼60年一個甲子?
後來當然我是明白了,原因在于天幹地支必須按順序循環,不能随意結合。比如“甲子”“乙醜”等等是合法的,而“甲醜”“乙子”等等則是非法的。換言之,奇數位置的天幹隻能和奇數位置的地支結合,偶數位置的天幹隻能和偶數位置的地支結合。這裡的道理在于,10和12的最大公約數是2,所以“合法”的結合方式必須是10和12的乘積除以2,即二者的最小公倍數。
下面我設計一種操作來幫助大家理解:取一些長度為10裡面的紙張,每隔1厘米畫一條線,然後每張紙都按順序寫上從甲到癸等天幹字樣,另外取一些長度12裡面的紙,也是每隔1厘米畫一條線,每張紙按順序寫上從子到亥等地支字樣。然後兩種紙分别首尾相接排成兩排,顯然6張代表天幹的紙長度和5張代表地支的紙相同。如果兩種紙起點位置相同又朝一個方向鋪排的話,那麼可以看到:“甲”永遠不可能和“醜”并排,“乙”永遠不能和“子”并排,最後能出現的結合方式正好是60種。
下面這種操作是錯誤的:弄兩個罐子,其中一個裡作好10個阄,分别寫上天幹字樣,另外一個裡有12個寫上地支字樣的阄。每次分别從兩個罐子裡各抓一個結合在一起,然後放回再重新抓。這樣一直操作下去并且把每次結果記錄下來,顯然有120種可能性。
我們還可以這樣設想一下:如果天幹隻有2個(設為甲乙)而地支有4個(設為子醜寅卯),則合法的組合隻有4種,決不可能是8(2乘4)種:即甲子、乙醜、甲寅、乙卯。但如果天幹有3個而地支有4個,那麼合法的組合就是12種了,恰好等于二者的乘積。類似的,如果天幹有9個而地支有12個,則合法的結合方式隻有36種,盡管9和12的乘積是108。
下面附上現實生活中全部合法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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