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先生是廣州一家服裝公司的負責人,他反映,1月份跟杭州一家傳媒公司簽了合同,對方承諾讓馬先生一年的銷售額達到四百八十萬,可雙方合作了四個多月,衣服才賣了八件。
01
付了近十八萬
承諾一年銷售額不低于480萬
按照馬先生提供的這份服務協議,1月下旬,馬先生和杭州青狐傳媒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對方提供“商品網絡直播銷售服務”。
簡單來說,就是青狐公司提供網絡直播的場地,再請一批網絡主播在淘寶上推銷馬先生公司的女裝,貨源由馬先生提供,青狐公司收到顧客的付款後,再定期支付給馬先生。
服務協議的期限從今年2月到明年2月,馬先生一共付了十七萬八的費用,協議上寫明,青狐公司承諾,一年銷售額不低于四百八十萬,“否則按照實際銷售額完成比例退還服務費”。馬先生說,青狐公司在杭州中紡中心服裝城辦公,現場有幾十個網絡直播間,當時給他的印象很不錯。
服裝公司負責人 馬先生:“直播機構面積很大,感覺給人印象很靠譜。”
02
四個月下來
隻賣出八件衣服
為了保證雙方及時溝通,馬先生還從廣州那邊調了一名員工到杭州,專門跟青狐公司對接,可四個多月合作下來,隻賣出了八件女裝,青狐公司也沒結清過貨款。
馬先生的員工:“總共就八件衣服,(這個數字你們怎麼掌握的?)他們報給我們,我們拿貨給他們,他們最早承諾我們,最小的主播也有幾萬到大幾萬(粉絲),實際上我來這麼久,我見過最小的粉絲量是十二個,大一點也就幾百到一千個。(主播們多久給你們做一次推廣?)三月份的時候,兩三天做一次,到後面沒這麼頻繁了。”
服裝公司負責人 馬先生:“他們說大的主播要挑衣服的,沒挑中我們家的衣服。”
03
要求退回服務費
雙方沒談攏
馬先生認為,按照青狐公司這種運作方式,自己一年的銷售額不可能達到四百八十萬,他要求青狐公司全額退還十七萬八的服務費,雙方談了好幾次,一直沒有談攏。
服裝公司負責人 馬先生:“我公司在廣州,每次都跟我說得很好,過幾天過幾天,總共來了六次找他,打電話一直不聽,發信息也不回,就是沒有明确答複我,隻是這邊負責人說會退錢,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退。”
馬先生說,自己到青狐公司這幾趟,隻見過業務經理,從來沒有見過公司法定代表人吳總,記者也給這位吳總打了電話,但手機一直沒人接聽。
04
招商是外包團隊
已拿走提成
找到中紡中心服裝城12樓,馬先生租用的網絡直播間鎖着門,青狐公司一位黃總表示自己6月初剛剛接手公司,關于馬先生這件事,他跟吳總了解過情況。
杭州青狐傳媒有限公司 黃總:“招商是外包團隊招進來,他們把提成拿走了。(運營是另一撥人?)對,比方(租金)是十八萬,被人拿走四萬,退你十八萬,他還得虧四萬。”
黃總表示會盡快聯系吳總,給馬先生一個明确的解決方案。
杭州青狐傳媒有限公司 黃總:“今天下午或者明天給你答複,等一下我給吳總打電話,這個錢怎麼給。”
05
“青狐”若不退款
馬先生準備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對于馬先生的遭遇,律師認為,當事雙方談解約退款的時候,商家不應該把招商團隊拿走的提成算到客戶身上。
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 鄭舒木:“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合同是服裝公司跟直播公司簽的,至于直播公司為了履行合同找了第三方支付了費用,是直播公司自己的事情。”
馬先生表示,如果青狐公司拿不出退款方案,他準備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
來源:黃金眼1818 編輯:湯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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