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一件事,是小學生練習寫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一項訓練。記叙文大多以寫一件事作為基礎。寫一件事的文章,一般情節比較簡單,人物較少,時間、地點比較集中,小學生容易把握,學會了寫一件事,就練好了寫作的基本功。
教師指導學生寫清楚一件事,要作如下兩方面的指導:
一、指導學生寫清楚要素與順序。
1.指導寫齊全要素。一開始接觸寫作文,教師就要讓學生認識到每一件事,都有它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和事情的起因(發生)、經過(發展)、結果等要素。人們把它簡稱為記叙文六要素。要素齊全,才算是寫清楚了。在叙述過程中,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人物,一般的在開頭事情起因部分交代清楚。如《放學路上》的開頭:“星期二下午放學後,我走到正陽街百貨商店門口,見一個小姑娘正在哭……”但也可視文章表達需要,随機交代。事情的經過(發展)是文章的重點部分,必須寫具體。事情的結果部分,要注意呼應開頭,或揭示文章中心,或抒發作者的思想情感。
2.指導寫明晰順序。順序,指一件事的起因(發生)、經過(發展)與結果的順序。教師要指導學生學會三種有順序的叙述方法。
第一種是按事情發展順序寫。這是最基本的叙事方法。如寫《洗衣服》,要指導學生先寫清楚起因(發生),要啟發學生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可以是為了響應少先隊組織号召:自己的事自己做;也可以是看到媽媽早上十分忙碌,洗衣服是減輕媽媽負擔;還可以是自己頑皮,弄髒了衣服,怕媽媽責備,趁媽媽不在而趕忙洗…再指導學生寫清楚事情經過(發展),即怎樣洗衣服,有用擦肥皂的洗法,那就是先把衣服浸水,再擦肥皂搓洗,再在清水裡漂清,最後晾幹;也有溶肥皂粉的洗法,那就是先用水溶解肥皂粉,再把衣服浸入水中,然後搓洗,漂清,晾幹;還有使用洗衣機洗的,洗的過程就又不同了。最後指導寫“結果”,可以看看洗幹淨的衣服心裡高興;可以是受到媽媽贊揚而高興;可以是受到小隊的表揚。
第二種是按時間推移順序記叙,教師要指出,這類作文,主要是顯明地寫出表明事情發展的時間詞語。通過時間推移為線索來安排情節。如早上,中午,傍晚,或八時,九時半……
第三種是按地點(空間)轉換的順序寫,順序線索是地點名稱如教室裡,操場上,辦公室,校門口等。
這三種順序有時是統一的,如時間推移順序,也是事情發展順序;地點轉換與時間先後順序相一緻。
按順序寫清楚一件事,統稱為“順序法”,在學會順序法基礎上,教師要視訓練要求,适當指導學生運用倒叙法。
倒叙法是把後發生的情節寫在前面,然後回過頭來,追述以前的情節。這樣寫,一開始突出事件結局,給人有深刻的印象,增強作文引人人勝的效果。如《洗衣服》,可指導學生先從“媽媽贊揚我勤快、懂事,我心裡甜甜的”作為開頭。再叙述為什麼洗,怎樣洗。其次序是事情結果--事情起因-一事情經過。這種寫法,要指導學生用簡潔語句在結尾時與開頭呼應。
此外,為了表達需要或加深對某個情節的印象,還可運用一種插叙法。指導學生在順叙過程中插人有關事件的記叙。或對往事的追憶,或對人物适當介紹,或對事件作必要說明。運用插叙法一定要提醒學生注意,插叙結束,要用恰當的詞語,過渡到原來的順叙上來。如示例:
作文題目:洗衣服
結構一,順序法:
起因:為什麼洗,為了學會一件家務勞動的本領……
經過:怎樣洗
(1)衣服浸水
(2)擦肥皂搓洗
(3)領頭袖口反複擦洗受品爆
(4)洗了一件又一件十分吃力
(5)漂清,晾在竹竿上回
結果:媽媽贊我懂事了。
結構二,倒序法:
結果:今天,媽媽又贊我懂事了
(過渡句:“為什麼媽媽又贊我呢?這是因為……”)
起因、經過 同上跟結構一一樣。(略)
結構三,插叙法:
起因:同結構一
經過:
(1)衣服浸水
(2) 擦肥皂搓洗
(3)領頭、袖口反複擦洗插叙:覺得吃力了,想起老師的話·
(4)堅持認真洗
(5)漂清,晾在竹竿上
結果:同結構一
二、指導學生寫清楚事情的中心。
寫清楚一件事,寫,寫明順外,必須寫清楚事情的中心,教師指導要點如下:
1.不同事情有不同的中心。寫一件事的作文内容很多,其“中心”是不同的。記事記叙文中《一件有意義的事》《一件有趣的事》《我學會了燒飯》《看日食》等題目的作文,各有其中心。教師要指導學生寫清楚意義是什麼,是助人為樂?團結友愛?還是熱愛勞動?有趣在什麼地方,玩得有趣,還是獲得了一個有趣知識?學會了燒飯的哪幾個本領,淘米?點火?加水?焖飯?看日食獲得了哪些知識,日食形成的知識,觀看日食的知識……在寫人記叙文中,一件事寫清楚中心,就是顯示所寫人物的品質特點或性格特點。如寫兩個人關系的一件事,就要寫清楚表現兩個人之間的友誼,或關懷,或愛護……還有如《一個星期天》《愉快的一天》等作文題目,也可用一件事來表現這“一天”,那麼寫清楚中心的含義是寫出這“一天”中的意義,或受教育,或獲教訓或有樂趣或得知識……
分顯明,必須寫具體情節。教師指導學生寫具體情節,主要是指導學生學會:
(1)分步寫具體事情的經過部分,如《洗衣服》過程中的浸水,擦肥皂,搓洗,漂清,晾幹等步驟。如果事情有曲折、困難,那末就要把這過程寫清楚。
(2)寫具體人物在事情過程中的語言、動作、神态與心理活動。任何一件事,總是有人物參與的。要指導學生寫具體人與事,人與物,人與人之間的活動細節。如《冬趣》作文,寫的是冬天在抽幹的魚塘裡捉魚的樂趣。就要把“我”怎樣冒嚴寒風雪不怕冷和捉魚的動作、神态、語言和心理活動;魚被抓時蹦跳,濺了“我”滿臉泥水;“我”跌倒在污泥裡的狼狽情态以及捉魚場面的熱烈歡樂寫具體。這些人物活動的細節寫具體了,“有趣”的中心才顯明。
(3)抒發人物對事情的感情,中心顯明,還要視文章的需要,在事情發展過程或結果部分,結合抒發自己對事情是愛,是恨,是喜,是憂的感情,深化中心。
三、指導學生寫清楚事情的來曆與依據。
寫清楚一件事,還要指導學生寫清楚是自己經曆的,還是看到、聽到的事。自己經曆的事,寫清楚的重點是這件事的過程與感受。寫看到、聽到的事,則要交代如何看到或聽到的,寫出事情的來曆與依據,然後,寫具體過程中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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