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校對,是對自己文章的一種負責。
一篇論文寫完之後,并不是真正的結束了論文寫作這部分工作。許多作者對檢查論文不以為然,論文完成之後甚至都不會通讀一下。在完成論文之後,我們應該如何校對,又應該着重校對哪些方面呢?别急,小編告訴你。
總的來說,校對内容主要有如下八類:
第一類,文字錯漏。其中包括(1)錯字(2)别字(3)漏字(4)多字等,這四類是最常見的。
第二類,語法錯誤。這其中既包括詞法錯誤,也包括語法錯誤。
常見的詞法錯誤有:(1)名詞、動詞、形容詞使用不當;(2)指代不明;(3)數量表達混亂;(4)副詞、介詞、連詞使用不當。
常見的句法錯誤有:(1)成分多餘或殘缺;(2)搭配不當;(3)語序不當;(4)句式雜糅;(5)歧義;(6)不合事理。
第三類,詞語錯誤,常見的詞語錯誤有(1)褒貶不分(2)錯用成語(3)生造詞語等,比如首當其沖這個詞,應該是首先受到沖擊的,但是卻往往被錯用為首先沖鋒陷陣的;又如危言危行這個詞是正直的言行,而不是危險的言行。
第四類,标點錯誤。标點符号包括頓号、分号、逗号、問号、冒号、句号、感歎号等7種點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書名号、着重号、間隔号、連接号、專名号等9種标号。
國家對标點符号使用有專門的《标點符号用法》(GB/T 15834─1995)。比如說,不能在省略号的前面使用句号,不能在缺乏并列關系的句子之間使用分号,等等。
第五類,數字規格錯誤。國家對數字規格使用有專門的規定,詳見《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GB/T 15835─1995)。很多數字的格式在不同的期刊上可能有不同的地方,但是必須局部統一,假如上文使用20世紀,下文就不能使用二十世紀。
國家技術監督局在1993年發布了代表國家标準的《量和單位》(GB3100~3102-93),對量和單位使用也有詳細規定。
第六類,政治錯誤。政治錯誤在出版過程中最常見的體現在用詞、标點、導向等方面,比如台灣領導人的相關職務必須加引号,港台不能與中國并列,等等。
第七類,事實錯誤。對于學術文章來說,主要是校對參考文獻的信息、作者信息、數據信息等。
第八類,體例錯誤。常見的有:(1)規格體例不統一;(2)相關項目不一緻;(3)文圖、文表不銜接,不配套;(4)各種附件與正文排版格式不規範。對學術論文而言,最常見的錯誤是參考文獻的格式不統一、不完整,圖表、标題等的體例錯誤。
注意事項:
以上幾類都是需要在論文檢查修改的時候應該注意的幾點,希望大家檢查的時候細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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