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月30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陳雲垲) 臨時号牌不是“擋箭牌”,然而一些駕駛人為規避電子警察拍攝,在取得正式号牌後仍使用過期的臨牌。1月28日,南京高速交警就查獲了一起這樣的違法行為,并對駕駛人進行了相應處罰。
當日18時許,南京高速五大隊交警在機場高速主線收費站開展晚間整治時,發現一輛未懸挂機動車号牌的黑色奔馳轎車緩緩駛入,本着逢疑必查的工作态度,交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交警發現,該車臨牌有效期到2022年1月13日,已過期。這時,車主謊稱車牌寄回老家了。經進一步核查,該車正式牌照就在車内,此時車主又稱買了該車後一直放在家裡,沒有開,車牌放車内都忘記了,這次準備回老家過年,就直接開車上路了。
随後,交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依法對駕駛員處以罰款200,記12分的處罰。交警提醒,車輛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内登記落戶,如果車輛的正式牌照已經到手,那就要第一時間安裝車輛号牌,而不是放在車内。
校對 蘇雲
來源: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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