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别,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産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别
房屋産權是指房産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财産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産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 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産權,是私有财産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産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産和動産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别
房屋所有權(即房産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隻要房産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産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咋辦
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并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産還未到報廢的年限。解決辦法有以下兩種:
1、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
2、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并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
通過調查了解,第二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不管土地使用權是40年、50年還是70年,當使用期滿後,若房屋還能入住,那就需要了解土地“續簽”了。續簽需要走什麼流程?續簽金額怎麼計算?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
房屋70年産權意味什麼
等到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我們該怎麼辦呢?
雖然目前還沒有确切的答案,但是小編結合多方面信息,總結出現有的對于房屋70年産權到期的幾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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