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手機微信,一股移動版Qzone的氣息恍然躍然于屏幕上。它要賣廣告了。
面對價比100億的微信廣告金礦,騰訊一直在尋找較為溫和的方式去呈現廣告。但很遺憾,用戶體驗向來與廣告呈現相悖,即便最優秀的文案也無法讓人消除對廣告的天然敵視。而微信的朋友圈,早已被微商摧殘過一遍,本着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态度,微信曾通過限制好友數量,集贊封号等等舉措限制微信營銷。
2011 年7月,Twitter推出PromotedTweets,這種廣告形式按粉絲參與度收費,廣告将出現在廣告主Twitter賬戶粉絲的信息流中。經過幾番演變,Feed廣告逐漸成為了Facebook等一些社交網站首選的廣告形式,國内的微博、QQ空間也都早已有類似的廣告。通過大數據,它很快變為一種高效的廣告模式,可與之相伴的是用戶長期對其的诟病。正如微信廣告宣傳文案描述的那般,“廣告無處不在”,但卻讓我們避無可避。
不過,微信的廣告存在一個問題,它是否如電視廣告一般隻是一種顯示性品牌廣告呢?而單純的品牌廣告的效果廣告主要用什麼标準去評估呢?
為情懷廣告點個贊
但有一點騰訊的文案成功了,在抨擊微商的同時将官方廣告提拔到擁有人性情懷的高度,在試探性的發布廣告宣傳後,它出于意料的沒有得到太多的負面評價。要知道,之前的微博可是被罵的狗血噴頭,雖然它照樣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勢大賣廣告至今。隻是,情懷千金,始終抵不過廣告四兩,微信廣告勢必會引起不少的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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