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事故隐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1 巡視
巡視是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活動,是實施建設工程監理的基本工作方式之一,在整個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都要進行。
1.1 巡視的安排和方式
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制度性的巡視工作,如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巡視安排,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專業施工面上的巡視安排,負責安全的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安全的巡視安排,旁站監理人員在旁站部位結合旁站的巡視安排。要把巡視工作落實到各類監理人員的崗位責任中,并建立考評機制,達到以制度作保證。
巡視的方式如下。
①項目監理機構進行巡視,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根據需要采取不定期巡視,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其他監理人員結合本職工作進行巡檢。負責安全的監理工程師每天都應巡視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情況,按巡視計劃安排各司其職。
②與施工單位規定的聯合檢查。
③配合質量和安全監督機構來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進行巡視檢查,項目監理機構還應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攝影器材以便保留原始記錄作為分析判斷問題的依據。
1.2 巡視處理問題的方式和措施
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在進行計劃安排的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中,對發現的問題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影留下原始資料。
監理人員對發生問題的時間、部位、性質及嚴重程度分别進行處理。
對馬上能改的一般質量毛病或不規範操作采取口頭告知方式讓其改正,具有普遍性的一般問題可采用工作聯系單以書面形式告知,引起重視并改正。對質量和安全有較大影響的問題采取下達監理通知單方式要求整改并回複,若發現有嚴重影響質量和安全事故的問題不停工不能處理并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同時報告建設單位。
巡視中檢查出的問題應記錄在監理日志中,經過整理後在監理例會上提出,要求施工單位注意并改正,在月報中也應反映巡視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的簡要情況。特殊的問題可形成報告專題研究解決。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過程連續進行,随着時間的進行,施工的部位不同、結構不同、專業不同、材料不同、工藝不同、工人工種不同、施工機具和施工機械不同,可能出現的問題也不同,因此巡視雖然是例行的常規工作,但為了提高巡視的質量,巡視前應該了解施工現場的情況,尤其是現階段的施工部位和内容,對巡視檢查的重點做到心中有數,做到主動巡檢,而不是被動地走馬觀花。這一點應納入巡視制度安排要求中,同時也是巡視方法和措施中首先應該做到的認識要求。
1.3 巡視檢查的範圍
①正在施工的作業面操作情況。
②施工現場材料進場驗收、檢驗、報驗動态。
③材料加工使用情況,構配件加工、制作使用情況,設備安裝情況。
④已完成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及成品保護。
⑤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和設備的使用和保養情況,工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⑥施工現場作業面如高處作業、腳手架及模闆支撐體系、基坑工程、起重吊裝、臨時用電等安全作業,整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具備。
⑦危險性較大的其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情況。
⑧被整改的項目是否整改到位,發生自然環境異常變化(大風、大雨降溫等)是否采取預防和保護措施。
1.4 巡視檢查的具體要點
(1)工程材料
存放是否妥善(如水泥是否受潮),規格、型号是否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是否見證取樣并檢驗合格,報驗手續是否完善,不合格材料是否清退出場。
(2)施工作業人員
現場管理人員尤其是質量員、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在崗工作,是否能按質保體系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落實。
特種作業工人是否持證上崗,人證是否相符,是否進行了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有無憑證資料。
現場作業人員是否滿足施工進展需要,能否保證工期和質量順利進行。
現場作業工人是否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機械
施工機械設備的進場、安裝、調試、驗收、使用、拆卸等是否按規定要求進行,數量和性能能否滿足施工要求,操作司機交接班制度是否嚴格執行,運轉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作業和維護不到位(如制動裝置不靈等)等情況。
(4)深基坑施工
基坑工程土方開挖、邊坡支護和降水是危險性大的工程項目,是巡視檢查的重點,巡視檢查的要點如下。
①是否有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并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②土方開挖是否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如為放坡施工其坡率是否與地勘報告土層性能對應。
③支護結構選型計算(強度與穩定)是否正确,降水方法是否與地下水的埋藏條件相适應。
④基坑周邊是否有堆載或行車,能否排走雨水,坑上安全護欄、坑内上下通道是否安全可靠,施工中有無碰撞支撐結構情況。
⑤基坑施工過程變形監測是否按方案規定進行,變形數據有無異常情況,對周圍環境(建築物、地下管線、道路等)的影響。
⑥是否存在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檢查應急預案設施。對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通過連續的巡視檢查及時提醒,糾正錯誤施工是防止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非常重要的措施之一。
(5)商品混凝土質量
①進場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是否符合規定要求,超過規定的混凝土是否堅持退回,能否做到每車計量檢查。
②混凝土澆築、振搗、養護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施工工藝要求,如澆築落差高度、振搗是否碰撞鋼筋和模闆,是否及時模壓養護,留置試塊是否符合規定等。
③必要時對配合比做檢查,如對配合比組成成分(水泥、砂石、水、礦物摻和料、外加劑)進行檢查核實,以确實是否需要調整配合比以确保符合設計要求質量。
(6)鋼筋質量
①結構構件中鋼筋綁紮、使用鋼筋間隔件是否準确保證受力鋼筋的位置和保護層厚度。
②鋼筋取樣試驗檢測後質量和伸長率是否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檢查試驗報告進行核實。
③鋼筋錨固和搭接長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梁柱節點核心區是否有主筋被截斷或漏放箍筋等,箍筋加密區箍筋設置是否符合抗震要求的規定。
(7)模闆支撐體系質量
①模闆支撐體系,當支撐高度大于或等于5m、跨度大于或等于10m時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同時應有承載力計算和穩定驗算,重要構造措施(如剪刀撐、掃地杆等)必須到位,應做重點檢查。
②模闆支架搭設完畢是否有驗收手續,搭設施工是否有安全技術交底。
③模闆表面是否幹淨,有無變形或損壞,是否已塗隔離劑,接縫是否嚴密,安裝是否穩定牢固,鋼管扣件連接是否滿足設計要求的擰緊程度。
④模闆支撐體系拆除是否按順序先後進行,模闆周轉期間整理、堆放是否規範。
(8)鋼結構質量
①鋼結構零部件成品及加工制作是否合格。
②大型鋼結構工程(如大跨度網架結構)現場的組裝條件和吊裝條件是否具備,現場組裝和拼裝質量檢查,對焊縫嚴格進行外觀檢查。
③鋼結構塗裝質量(如防火、防腐)是否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如塗刷防鏽漆前的構件表面除鏽清洗情況等)。
④鋼結構焊接質量(如一級、二級焊縫表面是否有灰渣、氣孔、焊瘤、裂縫等)和高強度螺栓連接質量(如摩擦面處理和抗滑系數測試,初擰終擰扭矩等)的檢查。
(9)屋面工程質量
①屋面工程施工應有自檢、交接檢和專職人員檢查三檢制度,檢查是否執行并有完整記錄。
②找平層和找坡層的排水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隔氣層、隔離層、保護層施工是否符合《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7—2012)的規定要求。
③檐口、天溝、女兒牆和山牆、水落口、變形縫、屋面出入口、屋頂設施基座、屋頂窗、伸出屋頂管道、屋脊等部位細部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④屋面防水材料和保溫隔熱材料的質量控制情況及施工順序是否符合要求。
(10)施工現場安全
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是巡視工作的重點。
①檢查安全生産崗位責任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安全生産操作規程、告知危險崗位違章作業危險等。
②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标志。如現場出入口、起重機械、高處作業、吊裝作業、腳手架出入口、電梯井、孔洞口、臨時用電設施等。
③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的安全距離、臨建的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作宿舍,可能影響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高壓線路的防護措施。
④以施工用電為例,巡視中要查看:施工用電變配電裝置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供電用三相五線制,配電室應有警示牌、滅火器、絕緣墊等設備;下引出線整齊,有門、有鎖、有防雨設施,電力開關箱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開關箱底高出地面60cm;施工照明用電應有專用回路,燈具金屬外殼接零,室内燈高大于2.5m,室外燈高大于3m,行燈使用安全電壓等。
巡視檢查的方面和具體要點以上僅以房屋建築為主列舉了一部分,實際工程中由于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規模和功能、技術難度、工藝要求等巡視的内容會有不同重點。
14.1.5 總監理工程師的巡視工作
建設工程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單位派駐施工現場負責履行監理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的負責人。現場巡視工作是總監理工程師掌握現場施工第一手資料、履行好總監理工程師職責的重要舉措,可以通過巡視掌握工程進展情況,存在問題便于及時進行決策處理。總監理工程師的巡視工作不同于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應該注意質量、進度和造價三大目标控制方面的問題和安全事故的預防。
①質量控制方面:關注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是否運轉正常,項目經理和總工程師是否在崗,發現質量隐患,及時解決處理。
②進度控制方面:掌握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對比情況,發現影響進度的主要問題,如果是施工組織不力,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加大投入,增加人力、設備或調整施工方案。
③造價控制方面:了解工程款到位情況、材料價款變動情況、完成工程量計價情況,為可能出現的費用索賠準備分析依據資料,對投資目标控制做到心中有數。
④安全管理方面:重點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在崗,制止違章作業,發現的安全隐患及時指出,現場監理工程師發出整改指令,并要求跟蹤檢查。
⑤每次巡視結束後,在項目監理機構内部工作會議上進行溝通并提出應該加強注意的方面,必要時組織召開現場巡視協調會研究解決必要的問題,使巡視工作的成效落到實處。
2 旁站
1997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頒布實施,明确規定:“國家推行建築工程監理制度。”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頒布《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将旁站定義為“項目監理機構對工程的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的監督活動”。2002年7月17日原建設部建市【2002】189号出台,《房屋建築工程施工旁站管理辦法(試行)》自2003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工程參照實施。目前旁站監理基本是按此實施。
2.1 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包括的内容
在基礎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樁澆築、地下連續牆、土釘牆、後澆帶及其他基礎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澆築、卷材防水層細部構造處理。
在主體結構工程方面包括:梁柱節點鋼筋隐蔽過程、混凝土澆築、預應力張拉、裝配式結構安裝、鋼結構安裝、網架結構安裝、索膜安裝。
2.2 旁站工作程序
①項目監理機構制訂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範圍、内容和旁站監理人員職責。
②旁站方案審批後,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各發送一份。
③項目監理機構告知施工單位,旁站項目施工前24h應當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派人旁站。
④旁站監理人員跟班實施旁站監理。
⑤旁站監理人員按要求做好旁站記錄,及時處理職責範圍内出現的問題或進行報告。
2.3 旁站監理方案編制
旁站監理方案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完成編制。
1 旁站監理内容
①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施工準備情況。
②人員配備情況。
2 旁站監理人員的職責
①檢查施工條件是否滿足要求。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種工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材料準備情況。
②在現場跟班監督是否執行批準的施工方案及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标準的情況。
③核查進場材料、設備、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報告,并在現場監督施工單位進行檢驗或委托具備資格的第三方進行複檢。
④認真做好旁站記錄,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
⑤發現施工中擅自改變施工方案及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标準行為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進行處理。
3 旁站監理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①旁站是24h跟班監督,旁站監理人員有交接班,要做好施工情況的交接使旁站監理工作連續有序。
②發現質量問題及安全隐患部位應及時向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或質量管理人員提出,由他們發出指令要求施工人員改正。旁站監理人員不宜直接向施工人員下指令,以免搞亂施工而承擔不該負的責任。
③由于旁站均是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涉及的專業和标準很多,旁站監理是由初級監理員執行,他們的專業知識和對标準規範的掌握存在不足,因此,應該注意避免下達錯誤指令形成矛盾影響工程質量,一定要及時報告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處理。
4 混凝土結構工程旁站監理應做的工作
(1)檢查施工準備情況
①核對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名稱。
②明确對混凝土的技術要求指标。主要包括:強度等級、抗滲等級、坍落度、初凝時間、終凝時間、配合比、混凝土澆築量等。
③檢查振搗設備型号、數量、完好情況。
④檢查施工通道是否暢通,通道及罐車、泵車的地面是否有障礙和平整。
⑤檢查質檢員、施工班組長、試驗人員是否到崗,并核對人員姓名。
⑥檢查鋼筋綁紮和預埋件等隐蔽工程是否已按規定驗收。
⑦檢查“混凝土澆灌申請書”是否已報項目監理機構。
⑧檢查是否已進行施工方案交底。
(2)對施工過程進行旁站監理
①查驗商品混凝土運輸單,商品混凝土出産合格證(可在規定期限補送),混凝土氯化物和含堿總量計算資料(工程有要求時),砂石堿活性含量試驗報告(工程有要求時)。
②核查混凝土運輸車出廠時間及到施工現場時間。
③監督施工單位現場測試坍落度,對超過規定不合格的要求退回。
④檢查施工方法是否與批準的施工方案一緻,主要檢查混凝土澆築順序安排是否合理,是否保證連續澆築,分層厚度、振搗方式、表面抹壓及養護措施是否合理等。
⑤檢查施工單位留置混凝土試塊的種類、組數及養護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⑥檢查大體積混凝土測溫孔留置數量和位置是否與施工方案一緻。
⑦檢查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受力鋼筋、預埋件和預留孔是否移位,構件上部受力筋是否被踩踏下沉或變形。
⑧檢查并記錄混凝土澆築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中間停頓時間及處理。
⑨混凝土冬季施工時,應檢查施工人員是否記錄混凝土入模溫度,是否按施工方案留置測溫孔,澆築後是否及時覆蓋保溫。
⑩整理填寫旁站記錄。
3 檢驗
3.1 施工過程質量檢測試驗
施工過程檢測試驗項目和主要檢測試驗參數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标準、設計文件、合同要求和施工質量控制的需要确定。
施工過程質量檢測試驗的主要内容應包括:土方回填、地基與基礎、基坑支護、結構工程、裝飾裝修等。
施工過程質量檢測試驗項目、主要檢測試驗參數和取樣依據可按表14-1的規定确定。
表14-1 施工過程質量檢測試驗項目、主要檢測試驗參數和取樣依據
注:帶有“*”标志的檢測試驗項目或檢測試驗參數可由企業試驗室試驗,其他檢測試驗項目或檢測試驗參數的檢測應符合相關規定。
14.3.2 工程實體質量與使用功能檢測
工程實體質量與使用功能檢測項目應依據國家現行相關标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确定。
工程實體質量與使用功能檢測的主要内容應包括實體質量及使用功能等類。工程實體質量與使用功能檢測項目、主要檢測參數和取樣依據可按表14-2的規定确定。
表14-2 工程實體質量與使用功能檢測項目、主要檢測參數和取樣依據據可按表14-2的規定确定。
表14-2 工程實體質量與使用功能檢測項目、主要檢測參數和取樣依據
4 監理通知單和工作聯系單
4.1 監理通知單和工作聯系單的适用範圍
監理通知單是用于項目監理機構按照監理規範規定和監理合同授權,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向施工單位簽發的指令性文件。目的是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施工技術标準、合同約定和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建設中出現的不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标準、合同約定等行為得到及時糾正。
監理通知單具有強制性、針對性和嚴肅性的特點,一旦簽發,施工單位必須認真對待,在規定期限内進行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後填寫監理通知回複單,并經監理工程師複查合格後,進行閉合處理。
工作聯系單是工程參建各方通用表,用于工程監理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相互之間的日常書面工作聯系。内容包括告知、建議、督促等事項,是非指令性用表,一般不需要回複。
監理通知單見附錄1表A.0.3。
工作聯系單見附錄1表C.0.1。
4.2 監理通知單的編寫方法
監理通知單的标準格式由事由和内容兩部分組成,事由應該用簡明、扼要、嚴謹的詞語突出表達通知的主要問題。内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問題的部位和性質描述;違反強制性标準規範什麼規定,整改要求内容,整改回複時間。
4.3 工作聯系單的使用
《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 50319—2013)将工作聯系單列為各方共用表,用于工程監理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方相互之間的日常書面工作聯系,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工作聯系單的内容可包括:告知、督促、建議等事項。本表不需要書面回複。
目前不少監理工程師混淆了監理通知單和工作聯系單的用法。用簽發工作聯系單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這種做法極不規範,也起不到監理通知單的強制性和指令性的作用,施工單位可以置之不理,例如某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用工作聯系單簽發了事由為“安全保護圍欄進場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應撤換……”就屬于錯誤用表,因為這是指令施工單位必須落實整改并回複的事項,應使用監理通知單簽發。相反,也有用監理通知單發出督促告知事項的,某項目部利用監理通知單簽發了事由為“現施工許可證已下發,請建設單位配合完善施工單位落實以下工作……”也屬于用表錯誤,因為監理通知單是下行文,簽發對象是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發函應使用工作聯系單,另外監理通知單專業監理工程師可以簽署,工作聯系單一般應由負責人簽署。
工作聯系單是項目監理過程中認為有必要事先提醒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可能出現的一些質量和安全等問題或施工管理應該注意的事項,以簽發工作聯系單的形式進行溝通告知提請注意。
有的情況如項目監理機構認為需要建設單位完成的工作或改進事項,在口頭彙報得不到重視的情況下,可以簽發工作聯系單書面告知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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