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稱自己3月份花費11000元買了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 Pro Max 從深圳寄給江蘇的家人。後面家人遲遲未收到貨,夏女士曾催促過多次,順豐均以疫情原因為由搪塞,最終,在夏女士向順豐的強硬詢問下被告知快件丢了,隻能走理賠,根據夏女士當時郵寄的時候選擇了2元保價賠償1000元。夏女士表示,下單時未注意到保價金額,不接受此賠償。
文章來源:微信公衆号“湘南三路之家”首發。
夏女士稱,這個手機在順豐表态丢失後不久被激活,他懷疑順豐理賠跟順豐站點的人有勾結。對此,順豐回應稱事情還在核查處理中,責任人員還沒核查到。原價賠償是不可能的,他們這邊最多向公司反饋,争取把手機找回來。目前能給到的賠付方案是可以賠償2500元,夏女士仍表示不能接受。
寄丢了一台全新未拆封的iPhone 13 Pro Max,根據保價賠1000,引起熱議。這類快遞丢件的事情可太多太多了,賠償與物品的原價差距過大而引起争議,每段時間都會有類似的事。一直就是這規定,沒變過,你們怎麼看?
寄丢11000元手機僅賠1000,這賠償就很離譜了!快遞丢件情況有發生不少,無論是哪個快遞公司,一些丢件的貴重物品獲得的賠償很低很低,要麼保了價比較高點,如果是正常的寄快遞丢件的,沒有保價也沒有提前約定丢失賠償金額的幾乎都獲賠很低。根據相關法規,快遞丢失首先是按雙方約定來協商賠償,如果沒有約定或協商不成。就按有沒有保價。如果有保價就按保價金額來賠償。如果沒有保價行為,就按郵政法規定,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是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快遞丢件問題值得深思,快件如何丢的,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是不是有人為的可能,有沒有可能涉及到黑産鍊等等,這個涉事公司應該要自己内部調查清楚!對于賠償問題,我覺得公司運營造成客戶的損失,應該由公司全額賠償,這才是合理的。我建議如果是貴重物品就不要選擇快遞了。要麼舍得出錢要保價,要麼就不要寄了。如果出了問題很難處理,因為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很難追賠到合理賠償。這樣也會導緻自己财産損失,糾紛,麻煩,耗時等等。
這個事情主要還是要看【責任主體】和【責任承擔】
首先要确定快遞丢失原因,是在運送過程中丢失,還是快遞員未經收貨人确認簽收放在某指定地點簽收後丢失,抑或是不是快件在運輸過程中被偷盜;其次,确認原因後,判斷責任承擔,是否是快遞公司的責任,過程中收貨人是否存在過失。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不是收貨人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承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實用! 快遞被寄丢了如何維權?
①首先應向快遞公司電話投訴,保存好通話錄音。②如協商賠償無效,可登錄國家郵政局的網站進行申訴。③還可以在“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上立案,進行線上訴訟維權。此外,網購、寄件時應注意保留物品價值的證據。
給大家提個醒,郵寄貴重東西的時候,别不舍得保價,這東西就和保險一個性質,不出事的時候用不上,出了事你會慶幸自己有。
保價的收費是按照托寄物的價值計算的得出,這個申報價值是你自己寫。所以也就别想着為了省點錢把價格說少了。郵寄的時候記得看着郵遞員拍照,多拍幾張,他拍的時候你也跟着拍。記住,你要郵寄的東西别自己包裝,讓他們給你包裝,拍照的時候把沒包裝的和包裝後的都拍下來。這些就是證據。貴重物品一定要盡量當面拆封驗收。如果快遞員未經允許私自簽收,私自把你的快遞放到蜂巢或者是小區代收點,東西損壞了,也是他們的全責。
雖然是存在我們保價了,也拍照了,但是東西壞了或者丢了,快遞和你扯皮的情況,我們也不用去生氣,直接拿出你之前的證據,走相應的程序,先去郵政局投訴,一般就可以解決了,不行再去起訴。
文章來源:微信公衆号“湘南三路之家”首發。
end
更多精彩,敬請期待
“湘南三路之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