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置身其中的生活,無時無刻不存在着各種各樣的知識和規範,它們保證了某種秩序和穩定,卻也不斷制造出一些痼疾和偏見,像“女子本弱為母則剛”、“男生不能用粉色”、“八小時工作制會導緻企業失去競争力”……可是隻要回溯曆史發展,就會發現這些觀點的“人造”的本質,以及代代傳承和演變的脈絡。
在商品經濟和科學主義異常發達的今天,我們慣于把人類現象當成事物來理解,賦予他們非人或者超人的地位,好像有史以來從來如此,而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讨論的物化問題。物化就是将人類活動的産品當作非人類産品,如物理事實、自然規律或神意的體現。
物化是怎麼産生的
物化現象表明,人會忘記自己是人類世界的創造者,并進一步忘記了創造者(人)與産品之間的辯證關系。顯而易見,物化的世界是一個去人性的世界。人類在感受這個世界時就像在感受一種陌生事實。它仿佛是一個根本無法由人控制的外生事物,而不是源于人類自身創造性活動的内生事物。
一旦客觀的社會世界建立起來,物化的發生就離我們不遠了。社會世界具有客體性意味着人們把它當作外部事物來對待,然而關鍵問題在于,此時人類是否還能保有一種意識:盡管社會世界已經被客體化了,但它仍是由人所創造的,因而也能被人重新創造。換句話說,物化可謂客體化進程中的一種極端狀态。在這種狀态下,客體化的世界失去了它作為人類事業的可理解性。它被固定下來,成了一種非人的、無法人格化的、惰性的事實。
它造成的典型後果是,一個人和他所在世界的真實關系在意識中被倒轉了。作為世界創造者的人被理解為世界的産品,人類活動則被理解為非人過程的附帶現象。于是,人類的意義不再來自于一個生成的世界,而是來自于一個存在的世界,它是“事物本性”的産物。
需要強調的是,物化是意識的一種形式,更準确地說是人類世界在人那裡的一種客觀化形式。即便在物化的情況下,人也能繼續生産世界,也就是說,人能夠矛盾地創造出一種否定人自身的現實。
如果僅把物化概念限定在知識分子的心智建構物上,那就會犯錯誤了。在普通人的意識中也存在着物化,而且這種物化在事實上更具實踐意義。另外,如果我們将物化看成對社會世界的原始非物化理解的對立面,将其視為一種誤入歧途的認知,那也不對。
相反,民族學和心理學的證據已經表明,無論是在物種發生學還是個體發生學的層次上,人類對于社會世界的理解都是高度物化的。這說明,要将物化理解為一種意識形式,至少需要在意識中先出現一種相對去物化的狀态。無論在人類曆史中還是個人生命中,這種狀态都是較晚近時才出現的。
物化帶來了什麼後果
整體的制度秩序和它的各個部分都有可能被人們以物化的方式理解。社會的整體秩序可以被想象成一個小宇宙,它是上帝按大宇宙的樣子造出來的。無論“下面” 發生了什麼,都隻不過是“上面”所發生的事情的蒼白投影,而對單個的具體制度也可以依同樣的方式來理解。使制度發生物化的一個基本“秘方”是賦予制度一種獨立于人類活動與意義的本體論地位,各種具體的物化都隻是這一做法的變異。
婚姻可以被物化成對神創活動的模拟、自然規律的普世規定、生物學或心理學力量的必然後果,或者就像常聽到的那種講法,是社會系統的功能性要求。所有這些物化有一個共同點,即它們都沒有認識到,婚姻乃是一種發展中的人類産物。不難看到,物化既能發生在理論層次,也能發生在前理論層次。
于是神秘的宗教啟示者就可以編造一個非常複雜的理論,所涉問題從最具體的人類事務延伸到神聖宇宙最偏遠的角落,而一對不識字的農民夫妻在結婚時則可能帶着一種對形而上的力量的敬畏來“物化”地理解自己所做的事情。通過物化,制度世界看上去與自然世界融合了,制度世界變成了必需的和命定的。人們就這樣生活在制度世界中,至于他們快樂還是不快樂,那是另外一碼事。
制度的上述物化方式也适用于角色的物化。在自我意識中,那些已通過角色而被客觀化的部分也會被視為一種無法避免的命運,這樣個體就可以逃避一些責任。這種物化最典型的模式便是下面這種說法,“在這件事上我别無選擇,我所處的位置(丈夫、父親、将軍、大主教、董事長、匪徒、劊子手,等等)決定了我必須這麼做”。
可見,角色的物化會縮小個人在他自己與所扮演的角色之間所形成的主觀距離。客觀化意義上的那種距離依然被保留,但是由認同問題所造成的可能的主觀距離就縮小到零了。到了最後,身份本身(說成是總體自我也無妨)就被物化了。這裡包括一個人對自己身份的認同,也包括對他人身份的認同。此時個體就完全等同于社會所分配給他的類型,他不是别的而就是那種類型。
從價值或情感的角度講,這種對類型化的理解既有可能凸顯出正面意味,也有可能凸顯出負面意味。比如“猶太人”這種身份認同可能被物化為反閃族和猶太人自身,但後者是正面認同,前者是負面認同。這種類型原本是人類制造的,當它被内化的時候,也隻是把自我的一部分客觀化了,但是兩種物化為這種社會類型賦予了本體和整體的地位。
更進一步來看,正如前面所說的,從前理論層次到最複雜的理論層次都會出現物化,前者如“大家都了解的猶太人的事情”,後者則從生物學(“猶太血統” )、心理學(“猶太精神” )或形而上學(“以色列之謎” )的角度來定義一種“猶太性”。
對物化現象的分析非常重要,因為它有助于矯正普遍存在于理論思維中的,特别是存在于社會學思維中的物化傾向。它對知識社會學來講尤其關鍵,因為它能防止後者陷入一種誤區,即在人們所做與人們所想之間設定一種非辯證關系。
《現實的社會建構》
作 者:(美)彼得•伯格
托馬斯•盧克曼 著
韋伯之後最重要的宗教社會學家,
知識社會學的扛鼎之作。
- 版權信息 -
編輯:黃泓
觀點資料來自
《現實的社會建構》
圖片來自網絡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