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一樣的嗎?稍微熟悉勞動法知識的朋友都大概聽過“經濟補償”、“賠償金”這些法律用語,員工一旦與公司發生了争議,難免會遇到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但是很多人由于不清楚勞動合同解除的不同情況,于是在網上随便搜索一看說公司炒人需要支付N 1或者2N 1,于是就直接照搬抄上,等到收到裁決才發現自己要求的一個都沒被支持,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一樣的嗎?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稍微熟悉勞動法知識的朋友都大概聽過“經濟補償”、“賠償金”這些法律用語,員工一旦與公司發生了争議,難免會遇到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但是很多人由于不清楚勞動合同解除的不同情況,于是在網上随便搜索一看說公司炒人需要支付N 1或者2N 1,于是就直接照搬抄上,等到收到裁決才發現自己要求的一個都沒被支持。
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了呢?上面說的 1一般就是指本文标題裡提到的“代通知金”,經常有人會問說:王律師,為什麼别人被炒了要求代通知金就支持了,我就沒被支持?為什麼别人要求經濟補償支持了,我要求賠償金就沒被支持?
遇到這些困惑的根本問題在于,想要分清楚“經濟補償”、“賠償金”、“代通知金”,就必須要明确員工與公司到底是因為什麼解除的勞動合同。
一般而言,員工與公司解除合同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主動離職如果員工想跳槽或者因為自己的一些其他原因主動離職,那麼員工是不能要求公司進行任何賠償的。有的員工說是公司逼我走的,但是在離職申請上卻寫了因“個人原因”離職,那麼一旦公司将員工簽字的離職申請作為證據提交,員工想要賠償是沒有任何勝算的。
協商一緻離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與公司協商好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是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就是按照一年一個月來支付,也就是上面提到的N。
當然,協商一緻的情況下還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與公司簽署明确的協議,約定清楚雙方協商一緻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需要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額。隻有口頭的約定就很難判斷是自己離職還是有協商一緻,這樣就會增加要求公司賠付的難度。
被迫離職由于疫情等多方面的影響,現在很多公司可能會出現拖延發工資的情況,一旦公司拖延發放工資了,員工可以按照這個理由要求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這樣也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的。
同樣地,想要證明是被迫,就必須要有通知到公司這個行為,王律師在之前的文章《辭職怎麼拿經濟補償(附模闆)》已經明确寫了操作方式,具體可以自行點擊查看。
違法解除如果公司毫無任何理由地解雇一個員工,那麼員工是可以因公司違法解除而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的,這裡的賠償金就是上述提到的2N。由于很多公司炒人具有随意性,可能口頭一句話就叫你走人,那麼針對這種情況一定要注意保留證據,微信、電話錄音統統用起來,想要賠償金就必須有明确的證據證明公司解除違法,否則可能什麼賠償都要不到。
代通知金說了那麼多種情況,最後重點說一下“代通知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代通知金隻限以下幾個情況才能要求公司支付: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緻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内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想要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理由在符合上述三種情況之一的情形下,還得必須是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的,這時候公司才要向員工支付代通知金。除此之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公司還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這就是最開始提到的N 1的來源。
所以其實很多情況下,公司炒人是不用支付代通知金的,如果公司合法合規,按照法律規定、公司規章制度炒人,那麼是不用賠付一分錢的。反之,若公司随意性大,炒人時沒有按照正常流程辦理,那麼就有可能要支付經濟補償或經濟補償 代通知金或賠償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