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衣戴帽、修路架橋很重要,但不能以“鄉村建設”取代“鄉村振興”。
現象
最近調研了幾個縣的鄉村振興工作,了解到了幾個值得深思的現象:
誤區
黨的十九大确定了“産業興旺、生态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鄉村振興20字方針。按理說,鄉村振興怎麼搞,從戰略層面是清晰的。但在各地實施進程中,我們卻發現基層幹部很多是“懵”的,普遍存在将鄉村建設取代鄉村振興的現象,而忽略了鄉村振興領域的其他工作:
一是将路橋修繕和環境整治作為“重中之重”。從政府官員的一貫做法上看,這也很好理解。長期以來,他們習慣于跑項目、要政策、找資金。将鄉村振興落實到一個個具體的“工程”與“項目”上,既好要錢,審計起來又有結果。所以,很多幹部的理解,鄉村振興首先就是修路架橋、穿衣戴帽,最容易出“政績”。
二是将産業興旺的責任與使命完全推給市場,視為單純的“企業行為”。這一點,在南方省份的幹部中尤其突出,他們認為政府的角色就是服務,做基礎設施配套。或者說,政府負責搭台,至于唱戲,那就是企業家的事兒了。
三是用城市規劃的經驗為鄉村振興做頂層設計。現在幾乎所有的市縣區都有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拿出來都是厚厚的一堆。這其中,大多數是當地的規劃設計院的“作品”。仔細研讀起來,或者是過于空泛,缺少鄉村發展的真正抓手,或者是行政官員通過規劃設計表達自己的“施政理念”,重在工程與項目上,難以可持續發展。
解讀
所謂“生态宜居”,毫無疑問包括了村容村貌的整治,同時要提升鄉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治理鄉村的環境污染,保留鄉土氣息,保存鄉村風貌,實現人與環境的和諧共生。由此來看,适當的鄉村建設,當然是鄉村振興的命題作業之一。從脫貧攻堅到富麗鄉村,我們需要将鄉村建設的短闆補上來,人居環境的整治是無法回避的任務。但是,如果隻是将環境抓上去,沒有将産業與業态抓起來,“好看不火”,鄉村依舊缺機會、缺人氣、缺希望。所以,我的理解,鄉村建設應該是在鄉村振興頂層設計解決了“發展”的前提下展開,而不是上來就是大動土木、大搞建設,沒有方向的修路搭橋,就是花架子,難免不淪落為盆景工程!
發展現代農業是産業興旺最重要的内容,其重點是通過産品、技術、制度、組織和管理創新,提高良種化、機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準化、制度化和組織化水平,進而推動一二三産業的融合發展。鄉立方的鄉村産業方法論裡還創造性提出了消費場、體驗場和傳播場的三場疊加。姑且不論這些年國家對農業全方位的“要素供給”,就以現代農業的新使命而言,政府若不适度介入,一些回報率相對底、風險又相對高的領域,有誰會有積極性去投資?我們更要看到,在“共同富裕”的新使命下,政府更應該以壯大集體經濟為方向加大投資力度,通過組建混合所有制的方式,打造出一大批新型三農經營主體,既降低了工商資本進入三農領域的經營風險,又為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增收創造了新的機會。
我無意貶低規劃設計院的作用與能力,但如果用規劃城市的經驗來規劃鄉村振興,一定會以當地路、橋、水、電、氣建設以及環境整治為重點,一定會留下“一地雞毛”。去年以來,鄉立方團隊接過多個由規劃設計院做到“半拉子”的項目,以産業、業态與流量設計為主導的“立方設計”,挽救了多個鄉村振興項目。在實踐過程中,我們總結出“規劃圍繞策劃轉,策劃圍繞産業轉,産業圍繞市場轉,市場圍繞共富轉”的方法論,就是強調了在規劃之前,必須做好鄉村的”立方設計”,确保鄉村建設好以後,有讓城裡人來消費的理由,有讓鄉賢返鄉投資的機會,有讓消費者多花幾百元消費的沖動。
當前,雖然疫情還在肆虐中,但鄉村振興工作還是如火如荼地展開中。隻是,鄉村建設不能取代鄉村振興,我們需要正确理解政府、企業、農民的不同角色定位,需要界定好基礎投入與集體經濟壯大的關系,需要把握好頂層設計與規劃設計的不同切入時機,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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