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出租車和網約車,已成為人們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新快報記者 畢志毅/攝(資料照片)
多數情形對乘客有利,記者發現拼車成功價格會更加優惠
滴滴實行的拼車新規,是乘客劃算還是滴滴公司占便宜?
10月17和18日,滴滴廣州和滴滴深圳分别發布推文,宣布該城市上線拼車新規則。據滴滴廣州介紹,在勾選“拼車”後,行程中,系統将自動為用戶尋找順路的“拼友”。當成功找到“拼友”,用戶可享受6.8折優惠,且為全程一口價,不受堵車的情況影響;未找到“拼友”,行程結束後将按快車實時計價。
■新快報記者 黎秋玲
新規
如果拼車不成功 不再像以前“一口價”了
新快報記者昨日打開滴滴打車軟件,發現軟件界面首先出現的四個選項是快車、同時呼叫、單車、出租車。
點擊快車選項,會出現一個新“拼車”界面,勾選後,拼車計價規則中明确聲明了“未成功拼車,将根據實際的裡程、時長等,按快車實時計價”。
比如從梅花村到陳家祠,快車在已抵用5.86元優惠券的情況下預估是23.4元,同時下方出現是否接受拼車選項,拼到人的一口價15.9元,拼不成按快車收費。
新快報記者發現,以往,滴滴打車軟件第一個頁面是有專門“拼車”入口的,隻是現在“拼車”專門入口放在了打車界面的第二頁,從“拼車”入口輸入目的地後,會出現較優惠的拼車價格,不過同樣聲明,如果拼不成,客人要按照快車價格支付費用。
新計價規則在于改變以往隻要選擇“拼車”就是固定一口價的模式,改成了視拼車成功與否而收費不同的模式。之前拼車模式下,隻要用戶選擇“拼車”,滴滴将根據時段、距離遠近、交通情況等綜合情況,估算出一個“一口價”,無論堵車、拼成與否,在不改變目的地的情況下,該價格在下單時便已确定,大多在快車價格8折-9.5折間。
體驗
專門“拼車”價比“快車”裡的拼車價稍貴
記者也注意到,從實際計算來看,若拼車成功,價格會比以前更加優惠。
比如從廣州越秀區梅花村到花都廣場,全程39.1公裡,約行駛60分鐘,如果選擇快車,券抵用30元後預估價格是96.9元,如果接受同一頁面的拼車,價格是76.6元,但如果再翻到城際拼車專門入口,顯示一口價60元字樣。
如果不是城際拼車,則快車頁面裡的拼車比專門去拼車更便宜。
比從梅花村到海珠區五味坊,全程6.4公裡,約行駛17分鐘,如果點擊“快車”入口,預估價格是19.4元,如果選擇同一頁面的接受拼車選項,拼到人一口價14.7元,相當于拼車是快車的7.6折;但記者退出“快車”入口,從專門“拼車”入口輸入同一目的地時,則顯示拼到人16.5元,未拼到19.2元,拼車是快車的8.6折。
即同一打車軟件,如果拼成功了,在“快車”入口的一口價和“拼車”入口的一口價,有價格差異,去專門“拼車”反而還貴過打快車時順便勾選的“拼車”。而拼不成功,就要按照快車價格來收。
解讀
多地陸續上線新規 大多數情況對用戶有利
公開資料顯示,滴滴拼車是滴滴出行旗下一款通過大數據算法,将路線相近、同方向的乘客進行即時匹配,幫助乘客拼車共乘、分擔費用的分享出行産品。該産品于2015年12月上線,可為全國數十個大中型城市用戶提供服務。去年4月,滴滴方面稱滴滴拼車日均訂單已突破240萬,超過50%的乘客都願意接受拼車。
新規則上線,對潛在的拼車用戶而言,在價格方面有足夠的吸引力,業内人士認為,新計價規則至少從表面上,拉開了快車和拼車的價格差距,或許能讓更多用戶從快車轉到拼車。
滴滴方面回應新快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推出拼車的初衷是通過分享車内座位,從而降低用戶的出行成本,降低車輛空駛率,提高出行效率。因此,這一升級更好的體現拼車拼成可以分攤車費,降低出行成本的初衷。
滴滴表示,該規則早期是在個别城市區域展開測試,随着逐步完善來拓展區域及城市,目前已在廣州、深圳等部分一二城市上線,未來将會持續拓展。
針對用戶比較在意的拼車花費時間相比快車要多些等情況,滴滴則表示将會提升行程預估時間的可靠性,提升順路匹配程度,在技術能力上不斷優化,“總體來說,勾選‘接受拼車’在出發效率和用車成本上可以為用戶創造一定收益,比如在高峰期排隊打車時,叫車會更快。”
争議
如果拼車不成功 客人應該可以取消訂單
記者了解到,滴滴拼車新計價規則已在部分一二線城市上線,從“官宣”情況來看,9月10日長沙上線,10月10日武漢上線,10月17日廣州和鄭州上線,10月18日深圳上線。
其他城市如上海、成都、重慶、杭州、南京、西安、青島、昆明等,當地的滴滴官方賬号雖未發推文官宣,但在10月21日前,均已上線了新計價規則。
對于滴滴的拼車新規定,市民怎麼看?
“再怎麼拼,總價是上去了,對于消費者來說拼成則可享優惠,共赢。”有市民說。
也有市民則質疑滴滴此新規定,“因為拼不成功,就要市民支付快車的價格,改變以往隻要選擇拼車,就一口價的做法,滴滴涉嫌随意更改規則,而應該有‘拼不成可以讓客人取消訂單的權利’。”
對此,滴滴回應新快報記者采訪時回應,計價新規則的調整,是用比之前更優惠的拼車價格,從更好引導、體現拼車産品價值的角度出發的。後續還會根據用戶反饋,繼續探索完善。
點評
滴滴如果提前告知 不屬于霸王條款
這個新規定,是否侵犯到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否涉嫌霸王條款?
新快報記者采訪了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廖建勳律師。他告訴記者,關鍵看滴滴這個新規定有沒有在乘客勾選之前就告知乘客說,如果拼不成功,那麼就要按照快車的總價來支付。
如果沒有提前告知,拼不成功就收取快車費用,就屬于霸王條款;如果提前告知了,乘客有這個選擇權,那麼這種情況屬于市場經濟下的合法、合理的行為,不能認為是霸王條款。
另外,認定新規定是不是霸王條款,除了看是否有提前告知之外,還要看是否有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免除企業自身責任的行為。本次滴滴的新規,牽涉到價格是否優惠的問題。價格是否優惠應該講是一個企業自主行為,并沒有排除消費者的主要權利,也沒有免除企業相關責任,因此,隻要滴滴在提前明确告知情況下,應該不涉嫌壟斷和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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