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一旦出現不僅會被罰款,而且還會被扣分。那麼,占用應急車道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内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五)、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如果在應急車道停車扣幾分?
依據新交規,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時,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路肩上停車的,均罰款200元,記6分,15天内需要繳清。非緊急情況時走應急通道,罰款200元并扣除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三十八)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駛,或者騎、軋高速公路車行道分界線,或者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上或者路肩上停車的。
什麼情況下才能使用應急車道?
1、車内乘客突發疾病;
2、在車輛發生突發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的時候;
3、開着特權車(救護車、救援車以及施工車輛等)。
應急車道适用有什麼注意事項?
将車停在緊急停靠帶内,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後方150米處擺放警告标志,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後霧燈;
1、在高速公路越江橋梁上禁止檢修車輛;
2、其他人員一定要要撤到安全區域内,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3、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時,禁止在緊急停車帶内停靠、排隊;
4、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後難以移動時,未按規定使用燈光并設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對駕駛人處以二百元罰款。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