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浪潮使得越來越多人選擇通過創立公司來實現自己的宏圖大志,因此印章必然是必不可少。每個公司都有印章,每個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都代表着公司的意志,擁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公司印章分類
(一)公章
1、規範名稱章,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公章,用于公司所有對内、對外事務,在所有使用領域均具有法律效力。根據相關規定,在發票上隻能加蓋發票專用章,不能加蓋公章。
2、财務專用章,通常稱為銀行大印鑒,用于公司票據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時需要加蓋。财務專用章與規範名稱章在财務領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合同專用章,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要加蓋。在合同領域與規範名稱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票時加蓋。發票上隻能加蓋發票專用章,不能加蓋規範名稱章。
(二)私章
主要是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時也要加蓋此印章,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
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由于公司各種印章的權限不一,所有文件加蓋印章都必須得到重視,因此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須尤其謹慎。公司印章的保管應實行印章專人保管、負責人印章與财務專用章分管的制度,并嚴格執行保管人交接制度。
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對印章法律效力的判定因人而異,因此印章的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發生争議時。有以下幾種常見的情形:
1、錯用印章
内部印章對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對外簽訂合同。印章類型錯誤使用,如對賬單上加蓋稅務章,勞動合同加蓋财務章。一般情形下僅有印章不發生效力,但如蓋章的同時有經辦人簽字,則是否對公司生效取決于該經辦人是否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經辦人。
2、僞造印章
如果經鑒定與工商、公安備案的印鑒不一緻,一般可認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無需對此負責。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時有簽字(不是簽章),一般會推定對公司有約束力;如果與相同的交易對象有類似交易并已履行完畢(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對賬等),也會推定對公司有約束力。
3.分公司印章的效力
根據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産生的責任由公司承擔,其地位類似于公司的内設機構。但分公司與普通内設機構因公司法的特殊規定而産生不同的後果,如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糾紛中的被告,而内設部門就不行。公司的事務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會對公司有約束力。
關于印章的常見問題1.能否隻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不能。法律對不同情境下印章的使用具有強制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明确發票隻能加蓋發票專用章。
2.不含防僞碼的公章是否有效?
通過專業機構刻制的公章會有一串數字,這串數字就是這枚印章的“身份證号”,是唯一的。現今大部分地區的公章都加上了防僞碼,但是仍有部分地區未對此進行強制規定,甚至還有一部分是很久以前刻制的公章,也是沒有防僞碼的,這兩類公章依然有效。
3.電子印章是否有效?
根據相關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需要第三方認證的,由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提供認證服務。因此,經由第三方認證的電子簽名是可靠的,并且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什麼情況下不可以?
除了法律法規規定不适用電子文書的情況,都可以約定使用電子印章。
電子印章不适用于: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産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适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5.印章遺失有什麼解決辦法?
首先,發現印章遺失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保安,并取得報案證明,同時在當地或項目所在地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然後,在進行補刻時,要拿上公安機關的報案回執、登報申明、補刻印章申請書等材料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到指定印章公司進行刻章。
愛企來小編提醒您:公章丢失,即使自己保留了所有的公章信息,也不能私自進行刻章,否則将面臨行政拘留處罰。
很多朋友會問,個體工商戶也需要刻制印章嗎?答案是肯定的,二者一視同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