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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宅停車管理辦法

汽車 更新时间:2025-01-08 18:28:00

近日,有讀者張先生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反映,自己居住住宅區的地下停車場以及地面停車區尚未建成,每次在家隻能将汽車停靠在馬路邊,引得城管頻頻貼條,令張先生叫苦不叠。12月14日上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來到張先生家附近的南京市建邺區保東路,發現緊鄰張先生住宅區的一條雙向單車道的馬路兩邊停滿了汽車,走近觀察,每輛汽車的車窗玻璃上,都貼着早上剛貼上去的罰單。

因停車場未建好居民隻能停路邊

城管稱不知道公寓沒有停車場

據了解,張先生所居住的住宅區名叫正榮中心天寓,位于南京市建邺區保東路與吳侯街的十字路口處。每天晚上附近的保東路以及河西金地廣場那一段的青蓮街,汽車都停得滿滿當當,甚至有時候會将該住宅區的消防通道堵住。

南京市住宅停車管理辦法(南京一住宅區地下停車場尚未建成)1

保東路兩邊停滿了汽車

張先生說,“我們也不想把車停在路邊,還得被城管貼條,因為入住之前了解到這個公寓是有規劃地下停車場的,但是一直沒有建好,所以隻能停在路邊了。”張先生表示,自從他七月底入住以來的這四個多月的時間,已經被貼條12次,“每次罰款50元,這四個多月下來累計也有600元了,而且這還是建立在我經常加班回去得晚,大多數時間早上上班走得早的前提下,如果我是按正常上下班的時間,再加上他們周末也會來貼條,罰款遠不止這個金額。”

南京市住宅停車管理辦法(南京一住宅區地下停車場尚未建成)2

張先生尚未繳納的違停罰單

該公寓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居民将車停在路邊,是因為我們的地下停車場一直沒有建好,我們也很無奈,就連我們物業工作人員的車都會被貼,對于這個情況我們也嘗試過和城管進行溝通,但是也沒什麼作用,他們該貼還是會貼。”

南京市住宅停車管理辦法(南京一住宅區地下停車場尚未建成)3

停在保東路邊上的車被貼罰單

“我們也和附近的小區、商場溝通過,可是他們的停車場均不對外開放月租服務。”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由于該公寓地下停車場建好日期尚未可知,他們目前正在規劃公寓門前的地上停車區,希望能稍微緩解一下現在的狀況。據記者觀察,公寓門前的地面車位可規劃數量十分有限,遠遠不足以滿足居民們的停車需求。

12月14日上午,城管正在保東路逐個車輛貼罰單時,該城管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對于附近公寓停車場尚未建成的消息并不知情,隻是收到通知來處理這條道路上的情況。

停車場最早明年年底建成

需等商場建好一起交付

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樓盤主要是一個住宅加商業的運營模式,一共包括一個大型購物商場、一棟寫字樓以及三棟公寓,目前已經有兩棟公寓建成交付,其餘均在建。工作人員介紹,公寓每層約有近30戶,每棟約有500戶,目前有近1000戶居民已經入住。張先生也告訴記者,每天晚上10點左右,附近道路上的車輛已經停了有近200輛。

南京市住宅停車管理辦法(南京一住宅區地下停車場尚未建成)4

附近青蓮街的路邊也停滿了車輛

記者進入公寓發現,公寓内電梯裡從負一層到負三層的按鈕,都已被貼上暫停使用的标簽。工作人員說,負二層和負三層為公寓停車場,但是還在建,“因為我們的商場還在建,停車場是整個一個大型連通的,停車場入口現在尚未确定,我們需要等到最後一棟公寓樓交付,以及把商場建好之後才能規劃停車場,最早建成時間估計在明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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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内的停車場樓層貼着暫停使用

張先生表示,其購房合同中未對停車場等配套設施做出明确條款約定,“包括本來合同約定是2021年7月交房,一直拖到了去年12月我們才拿到房子。”對于該住宅區配套設施的地下停車場尚未建成就交房讓居民入住,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表示,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中附加停車場的,若房屋已經交付,而停車場未按約交付,屬于開發商次要義務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計算,可以根據居民因故未能停車造成的實際損失來。

圖片來源:記者拍攝、受訪者提供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見習記者 徐韶達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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