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呱呱
嗨,我是吳呱呱。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那些寫短篇小說的作家,總是能才思泉湧呢?”
底下答案衆說紛纭,但有個高贊回答深得我心:“因為他們懂得“偷故事”。”
這讓我想起最近一段時間在看的一本關于寫短篇小說的書籍《短篇小說之所以短》,裡面有個章節解答了我們對短篇小說作家靈感來源的疑問。
這本書是英國作家凡妮莎·格比編輯而成,作家伊麗莎白.貝恩斯等撰寫的。
這本書結合了多位英美作家以及多位創意寫作教師聯合創作的短篇小說寫作書。
這本書特别有趣,從靈感、主題、結構、人物、情節、開頭、結尾、場景和風格等角度,向讀者進行講解,通過拆解作家本人的作品,以及其他名家的作品,來探尋出短篇小說的創作經驗和技巧。
不由得感慨,原來,短篇小說家是這樣找靈感的。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短篇小說家是這樣找到靈感的,想寫出短篇小說故事,不如學會這幾種方法,找靈感。
01 人物是短篇小說裡最重要的一個靈感來源
無論是對于成熟的小說家,又或者是新手小說家,最重要的還是小說人物的塑造,可這個問題卻也是令很多作家頭痛的的大問題。
那麼,我們該如何才能找到靈感塑造出非常完美的人物呢?
書中作者是這麼做的:
靈感無處不在,想“看到”它們并意識到它們可能發揮的作用,你需要采用作家的視覺。
比如,當你每天出門上班,出門散步、與朋友出去逛街,或者在外面吃飯時,雖然是在上班路上,雖然是在散步,雖然是在逛街,雖然是在吃飯,但目的卻是為了在茫茫人海裡,觀察周圍陌生人的動态,找到符合自己小說的人物。
但是,在觀察的過程中,也要順便問自己幾個問題:誰?什麼?如何?為什麼?什麼時候?
比如,某一天(什麼時候)我和朋友在餐廳前等位吃飯(如何),此時,我身旁有一對夫妻在聊天(誰),他們在聊對未來生活的期許。
我就可以偷偷聽他們在聊什麼,就恍然大悟原來夫妻也會在等位的時候,聊人生大事(為什麼)。
02從身邊那些有趣的東西入手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無論是平時看推文,或者是看廣告,又或者是報紙的小标題,都會很快被吸引住,從中找到觸發到自己的詞彙,或者自己找觸發到自己的詞彙。
正如書中作者舉的例子:周日、祖母的蜘蛛、路邊的動物、不忠的、被盜。
找到觸發自己的詞彙後,開始不間斷的自由寫5分鐘,不能用其他詞語代替,也不能用回避任何想法,包括所有負面的想法,都不能回避,寫出來。
03學會“偷故事”作家T·S·艾略特曾說:“平庸的作家借故事;偉大的作家偷故事。”
深以為是。
其實,無論是小說作家,還是寫新媒體文章的作者,所有寫作素材裡的故事素材都是從别人那麼來的,從我們的朋友、家人、同事、報紙、在路上無意間聽到的對話、神話傳說、書本、影視劇來的。
但偷和借是有區别的,偷的話就是把你從别人那裡得到的東西,通過自己的想象力,對原故事進行加工,直到最後形成連原作者都無法辨别的成品,據為己有。
而借的話,就要物歸原主。
也許,你會好奇這麼做會不會成為洗稿或者抄襲,其實不然。
書中,作者是這麼解釋的:“我“偷”故事的動機從來不是為了剝奪屬于别人的想法,而是為了去了解故事中到底是什麼強烈激發了我的聯想。正是後者,才讓我無法控制地去“偷竊”故事。”
而那些可以“偷”的故事一般分為三類:陌生人的故事;我們出生之前發生的家庭曆史故事;新聞故事。
這3類故事有兩個非常關鍵的點:
第一點,是我們沒有以任何方式參與在故事中。
意思是,你所“偷”的故事和你沒有半點關系。
第二點,是這些故事中的某些部分不會脫離我們而存在,即使我們需要花上大量的時間,去尋找叙述方式呈現這些故事。
意思是,所有“偷”來的故事要能落地,不能浮誇,要現實中能挖掘到的真實故事,否則你寫出來,無法讓讀者的信服。
所以呀,無論寫什麼體裁的,除了科幻以外的寫作,一定不要忘記結合實際情況,不能脫離現實。
我有個很好的朋友說,所有的成功都有迹可循。
确實如此,無論是多麼厲害的小說家,都有自己的寫作法則。
願你我都能在這本寫作書裡,找到屬于自己的創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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