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住在甯波慈溪悅華府小區,他說自己車位邊上有一塊空地,經常有摩托車停在這裡,影響他們上下車子,物業協調過很多次,民警也來處理過,但對方還是不聽勸。
潘先生說,去年12月份,他住進了悅華府小區,這個車位是他買的,距離牆根還有大概一米多寬,今年3月份起,這裡總是停着兩輛摩托車。
潘先生:“兩輛摩托車就停在這邊,會影響我們上下車,我老婆懷孕了,以後如果有嬰兒車上下也不方便,我們就跟物業去溝通,我說能不能讓對方換一個地方停,她跟物業說隻是臨時放一下的,我們也沒管了,過了沒多久,又開始了,每天停在這邊。”
潘先生說,他再次向物業反映,對方不停摩托車了,而是把一輛轎車停在他的車位側面,這樣停車對方下車也困難,潘先生認為對方是在故意氣他。物業多次勸導無效,隻好在這裡裝上路障,并拉起警戒線,可對方還是将一輛摩托車挨着路障停在這裡。
潘先生:“昨天我去派出所報案,警察也是跟她說你以後不要放(停)了,她說好的,警察每次叫她過去,她都不過去,可能她就覺得我事情沒有很嚴重,警察叫我我不過去也沒事,這個事情就沒有很大。”
物業的劉經理表示,潘先生車位邊上屬于公共區域,按照規定任何人不得占用。
新城悅物業甯波慈溪悅華府服務中心 劉經理:“我們的公共區域是不允許停放的,我們也做了一些圍擋和措施,現在我們也已經通知她了。”
劉經理說,小區裡面有專門停放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地方,既能遮風擋雨,停放也很方便,他們多次提醒過對方,但過一陣子後對方又會把摩托車停過來。采訪時,劉經理幫忙聯系上了停摩托車的業主徐女士。徐女士說,她家的車位就在潘先生車位旁邊,買了摩托車之後,為了方便就停在這塊公共區域。
業主 徐女士:“不是說停在很靠他車門的那邊,就是靠牆了,他車門開出來完全都沒有問題的,因為我們覺得反正角落裡停一下,也不影響任何人,然後他就很不舒服,他就一直向物業投訴,他不讓我們停是因為他感覺這些地方是他自己的。我們說了他自己最好也做到不要停,讓我們心服口服,移走了第二天,他就把車子一半停在公共區域裡面了。”
徐女士說,潘先生不讓她停,自己卻停了過去,她也向物業反映過,但潘先生一個星期都沒把車停進自己車位裡,所以後面她又把車停了過去。對于徐女士的說法,潘先生表示對方誤會自己了,他之所以這樣做,也是為了方便徐女士。
潘先生:“驗收房子的時候發現兩個車位很近,我覺得車位不是很大,所以我每次停車的時候我會往邊上靠一點,她意思就是我往外占了很多公共區域,我是為了方便兩家人,她方便停車我也方便停車,兩家人下車的時候門能完全打開,方便下去,那時候她沒停摩托車的時候也是默許的,她自己有時候車往我們這邊靠一點,這個完全沒問題。”
當天傍晚,社區民警和物業把雙方叫到了一起,再一次進行了協調。之後,潘先生反饋,雙方把情況說清楚之後解除了誤會。物業的劉經理表示,徐女士向他們表示會把摩托車停在專門的區域去,他們也會做好公共區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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