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妹妹替哥哥頂罪?41歲的楊平與妻子分居近10年,10年來,就連妻子的去向,楊平也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為了解除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關系,楊平向法院申請離婚,但由于常年在外務工來回不方便,楊平讓弟弟楊安冒充自己打官司,沒想到偷雞不成蝕把米,最後不僅婚沒有離成,兄弟二人還因妨害民事訴訟行為被貢井區人民法院訓誡,并分别處1000元和500元罰款,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18歲妹妹替哥哥頂罪?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41歲的楊平與妻子分居近10年,10年來,就連妻子的去向,楊平也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為了解除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關系,楊平向法院申請離婚,但由于常年在外務工來回不方便,楊平讓弟弟楊安冒充自己打官司,沒想到偷雞不成蝕把米,最後不僅婚沒有離成,兄弟二人還因妨害民事訴訟行為被貢井區人民法院訓誡,并分别處1000元和500元罰款。
外出務工來回不便 找弟弟“幫忙”離婚
現年41歲的楊平,是自貢市貢井區人,與妻子分居近10年,就連妻子的去處也不知曉。近10年來,雙方維系着一種有名無實的婚姻關系。2012年,楊平向法院申請離婚,因為聯系不上妻子,法院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由于缺少能證明雙方夫妻關系不和的證據,法院最終駁回了楊平的離婚申請。2年後,楊平決定再試一次。
因為常年在外打工,楊平于是與比自己年齡小一歲、相貌差别不大的同胞弟弟楊安商量,希望弟弟楊安幫個“忙”,冒充自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楊安答應了,從立案、領取法律文書,甚至庭審,楊安都“一手操辦”,甚至沒有透露絲毫破綻。
争奪女兒撫養權露破綻 法官細緻處理得真相
楊平與妻子育有一女,名字叫楊甯。為了争取到楊甯的撫養權,法庭上,“楊平”出示了一份楊甯的證明書,上面寫着由于父母離婚,自己願意跟着父親一起生活,并附有簽名和手印。法官認為,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應該慎重,這關系到孩子以後的成長及幸福,需要楊甯當面表态才行。
經過聯系,8月26日,楊甯跟随外婆回到自貢。在當面交流過程中,楊甯告訴法官,自己從來沒有寫過書面證明。法官覺得事情很蹊跷,便叫來“楊平”。當面對質時,楊甯拆穿了楊安的身份。一場偷梁換柱的把戲被拆穿。
身份被揭穿後,楊安表示,自己之所以冒充哥哥,是因為哥哥在常年外面打工不方便回來,于是就想着“好心”幫哥哥一把,本認為離婚就是個程序,沒有想到這麼複雜。最終,楊平的離婚起訴被駁回。
今日上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從貢井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以妨害民事訴訟活動的行為,對楊平、楊安兄弟二人進行訓誡,并分别處1000元和500元罰款。
法官提示:離婚訴訟因涉及身份關系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原則上必須當事人本人親自參加訴訟,不允許他人冒名頂替,否則應依法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原标題:弟弟替哥哥離婚被拆穿 兄弟二人被訓誡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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