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海一輛黑色轎車飛速行駛撞上路邊的清障車,轎車車身瞬間解體,零件散落一地,現場恐怖一幕被拍下。目前原因正在調查中。
危害一:車輛磨損大。高速運轉的車輛,加大了車輛的工作強度和負荷,加劇了機件的磨損和損毀。特别對車輪更是不利,跳躍性、拖滑性磨損不說,還提高了摩擦溫度,輪胎極易老化和變形,引發爆胎事故。
危害二:反應能力下降。由于車速高,駕駛人的注視點越凝視遠方,視野角度會越小,往往車窗外事物一掠而過,而人在視野内感覺一個目标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1秒鐘。遇突危險情況,就沒有足夠的時間判斷和采取緊急措施。
危害三:反應距離延長。當機動車行駛速度為60公裡/小時時,一般人從意識到危險到實施刹車動作反應時間大緻需要0.7秒至1.0秒鐘,反應距離約為17米(空駛距離);當以120公裡的速度行駛時,人的反應距離約為39米(空駛距離),成倍上升。
危害四:制動距離延長。随着車速的提高,車輛的制動性能降低,摩擦系數下降,制動距離延長,需要停車時不能及時将車停住。另外,車速提高後,車輛的震動和颠簸将增大,影響車輛的安全行駛。
危害五:幹擾正常車流。超速行駛,必然會造成不斷超車、會車、臨危處置的能力,将增大駕駛人心理承受力,也會幹擾其他正常的車流。若應變能力不強,會對突如其來的危險情況不知所措,失去對車輛的控制。
危害六:加重事故後果。運動着的物體所具有的動能與物體的質量成正比,與運動速度的二次方成正比。實驗顯示,機動車以60公裡/小時的速度撞擊混凝土牆壁時,相當于從14米高度(5層樓)落下所受的沖擊力。如果以100公裡/小時的速度水平撞擊牆壁,相當于從39米高度(13層樓)落下撞擊地面,後果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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