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日,保險行業協會統一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對重疾險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
而這法定的25種重疾,已經占到了各保險公司重疾險理賠的95%及以上。
同年8月1日起,保監要求各保險公司新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障範圍必須包括25種疾病中發生率最高的6種疾病。
整理如下(标紅的6種最高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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