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麼情況下申請紅字發票信息表?
隻有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部分退回及銷售折讓,才可開具紅字發票。
目前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無須開具紅字信息表,在開票系統中可直接開具紅字發票,隻有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
02
怎樣填開紅字發票信息表?
已申報抵扣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對應的藍字發票信息,暫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未申報抵扣但無法退回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由購買方填開《信息表》,填開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尚未交付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将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填開時應填寫對應藍字發票信息。
紅字發票信息表填寫錯誤怎樣處理?
03
納稅人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填開錯誤,上傳成功,且尚未使用的,可到稅務局申請撤銷。
攜帶資料:1.《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加蓋公章 2.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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