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報停恢複供暖?3月2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印發《關于2020-2021年采暖季停暖時間的通知》,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區延長供暖至3月31日後,不再繼續延長供暖,3月31日前不得提前停暖,确保室溫達标,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石家莊報停恢複供暖?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3月2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印發《關于2020-2021年采暖季停暖時間的通知》,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區延長供暖至3月31日後,不再繼續延長供暖,3月31日前不得提前停暖,确保室溫達标。
《通知》内容如下:法定3月15日停暖的地區延長供暖至3月31日後,不再繼續延長供暖,3月31日前不得提前停暖,确保室溫達标。張家口、承德、秦皇島3市及其所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有關規定,根據當地氣溫狀況自行研判在其法定停暖日後是否延長供暖,不再作統一安排。需延長供暖的,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2020-2021年采暖季延長供暖的通知》有關要求,做好延長供暖各項保障工作。
各地要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在規定停暖時間前要确保供熱平穩運行,對于擅自提前停暖、惜供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各設區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要将此通知有關要求迅速傳達到所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并組織落實到位。
(燕都融媒體記者李會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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