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大真探#
我曾經和一個社團去敬老院做過幾次義工,我看到的真實情況總結兩句話:養老院并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壞,也沒有期待得那麼好,好壞都因人身體而異。
1:能夠自理的人,衣服有人洗,到點吃現成飯,閑暇時娛樂室打打牌,畫畫畫,不用麻煩子女,心靜度晚年還是不錯的。
2:半自理的老人,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照顧,在養老院統一吃飯,晚上洗腳,換洗衣服……,一般需求,護工還是能夠滿足的。但這個群體也是最容易發生矛盾的,因為這個群體的人,肢體活動雖然不方便,但頭腦清醒,需求達不到會生怨氣發脾氣,護工因為工作量大也會出現服務怠慢,造成矛盾突出。
3:失能人群,這些人基本上就是吃喝拉撒都在床上,病人沒有行為能力,甚至沒有語言和認知能力。這種人照顧起來比半自理的人更容易些,因為他們不會提出什麼訴求,提出來也會被忽略。
但養老院有一個缺口,需要完善,更需要入住養老院的老人家屬引起高度重視,那就是在敬老院的老人發生摔傷和燙傷等人身安全問題時該不該追責?養老院該不該承擔法律責任和賠償!但通常是沒有人承擔責任的,原因是家屬沒有追責。
在養老院看到兩位老人,摔骨折緻殘!還有一位半自理老人被熱水燙傷。事發後三個家庭都沒有向養老院提出賠償。那養老院該不該擔負起陪護失職的責任。家屬可不可以提出賠償?
大多數人認為老年人老了 出現這些問題也是正常的,那麼為什麼幼兒園發生誤傷家長都會不依不饒?!追責,賠償,社會輿論爆料……
所以養老院抓住了人們的觀念的弱點,對老人意外傷亡沒有更多的細則規範,明知道是漏洞也不去彌補,就因為民不告官不糾。這個問題應該引起注意和完善,從而更好地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
養老院和幼兒園其實都是托管服務,養老院也應該和幼兒園一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子女關心老人也應該像關心幼兒一樣,敬老院失職造成老人受傷,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追責養老院,保護父母的權益。
人都會老,或許我們還走在變老的路上,但那終将是每個人的歸途,保護今天老人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自己未來的利益。
養老院偶爾的歡聲笑語終究抵不過家人好友的陪伴,自由出入的基本權利。不管怎樣,關注現下的老人,就是關注明天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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