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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備受社會關注的“龍愛量子”重大傳銷案件,在賀州市進行一審宣判,林躍慶等20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1個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币共計9245萬元,依法沒收财産約19億元,追繳後上繳國庫。
2016年8月,林躍慶等人在深圳等地注冊多家 “龍愛量子”公司,在互聯網上搭建生活商城平台,打着國家技術支持的名義,以銷售極高科技的量子産品為幌子,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參加者繳納850元至8.5萬元六個級别不等的入門費用,注冊成為“平台會員”開展傳銷活動。
經司法鑒定, “龍愛量子”會員高達196萬多名,會員層級高達97層。
經司法會計鑒定:截止2017年8月31日,涉案的各類資金流入總額超過37.87億元。其中:被告人郭偉崇使用個人賬戶收取下線會員款項。非法獲利人民币1500多萬元;被告人陳其昌下線會員賬号140多萬個,非法獲利人民币超2392萬元。被告人呂衛海下線會員總數超97萬個,非法資金超311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林躍慶、郭偉崇、陳其昌、呂衛海等20人以推銷商品為名,組織、領導參加者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财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
上述20名被告人的行為确已觸犯《刑法》規定,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法院依法判被告人林躍慶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000萬元。
被告人郭偉崇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00萬元。其餘12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六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
來源 | 廣西廣播電視台新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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