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遺産糾紛是最常見的民事糾紛之一。近年來,随着家庭保姆的逐漸普及,保姆作為一個特殊角色開始介入遺産繼承,讓原本激烈的遺産糾紛更加複雜。
2017年,生活在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的李長祺老人病逝,終年93歲。
老人病逝後,留下一筆價值不菲的遺産,當老人的女兒李小萍料理完父親的後事,準備繼承父親遺産時,老人生前的保姆蔣德珍卻提出繼承老人遺産的要求。更令人驚訝的是,這個保姆居然拿出了和老人的結婚證,把李小萍告上了法庭。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一切都得從十三年前開始說起。事件經過
2004年,生活在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的李長祺老人,正好80歲。
雖說年齡大了,身子骨還很硬朗,退休金也不少,可老人卻整天悶悶不樂,很不開心。
為什麼呢?原因就是兩個字——孤單。
李長祺不到70歲的時候,老伴就走了,剩下李長祺一個人生活,兩人有一個女兒李小萍,但李小萍也有自己的小家,不和父親一起生活。李長祺一個人孤零零,連個陪說話的人都沒有,生活十分枯燥。
李長祺跟女兒說起了自己的寂寞,李小萍聽了也是心生愧疚,父親年齡大了,不光是精神上寂寞,生活上也需要照顧,可自己沒辦法天天陪着父親怎麼辦?
想來想去,李小萍決定給父親找一個保姆。
李小萍把自己的想法跟父親一說,沒想到父親答應得很痛快,很感謝女兒這份孝心,這讓李小萍感到很欣慰,趕緊張羅找保姆。
為了找一個放心的保姆,李小萍到處托人打聽,要求保姆必須善良踏實,勤勞利索,幹淨衛生。沒過多久,就有人給李小萍介紹了一個保姆。
保姆名字叫蔣德珍,62歲,老伴兒已經病逝,兒女也都成家了,老人身體很好,就尋思着出來幹點力所能及的活,在此之前她也幹過4年保姆,經驗很豐富。
李長祺的照片
李小萍看着蔣德珍還不錯,就把她領到父親跟前,李長祺看了也挺滿意。見面第一天,蔣德珍就留在李家開始上崗了。李長祺對蔣德珍的要求不高,隻要管着一天三頓做飯,洗洗衣服,打掃一下衛生就行,工資每月2000多塊錢。
這點要求對蔣德珍而言很簡單,而她确實很勤快能幹,對李長祺的生活照顧很周到,雙方相處十分愉快。李小萍聽說父親和保姆關系很融洽,也安心了許多。
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她發現事情有點不對勁,回家看望父親時,李小萍感覺父親對蔣德珍的态度有點不太尋常:倆人之間的氣氛不像是雇主和保姆,倒像是一對關系親密的老伴兒,難不成父親和蔣德珍有感情了?
想到這裡,李小萍不高興了。雖說她也聽說過老年人黃昏戀的事,但父親都80歲了,一個人生活了那麼多年,從來沒提出過要找老伴兒,怎麼偏偏蔣德珍來了,父親就變了呢?看這架勢,父親一點不避諱自己,是打算跟蔣德珍發展成為戀人了?
不對,這事不正常,肯定是蔣德珍故意使了什麼手段,才迷住了父親。
那蔣德珍為什麼要“迷惑”李長祺呢?李小萍認為是為了錢。
李長祺是國家幹部,每個月的退休金有5000多塊錢,這些年有不少積蓄,這個蔣德珍肯定是想要騙老爺子的錢,才使勁“迷惑”父親,于是她直接提醒父親要和蔣德珍保持距離,不要不三不四,讓人說閑話,更要小心提防蔣德珍騙錢。
李長祺知道女兒是擔心自己,很爽快地答應了,李小萍松了一口氣。
李長祺夫妻的家庭合影
可過了不久,李小萍發現父親這是緩兵之計,她越怕什麼就越來什麼,父親居然真和保姆發展成了戀人關系,蔣德珍直接住在李家,和李長祺出雙入對,俨然一對夫妻。
得知此事後,李小萍氣壞了,父親這是老糊塗了,不信自己女兒,卻非要上一個保姆的當,你們倆這麼攪和在一塊算什麼事呀,四鄰八舍和親戚朋友們怎麼看?兩邊的子女怎麼看?說出去,自己這當女兒的都替他臊得慌。
最重要的是,80歲的老父親義無反顧,不管她說什麼都沒用,李小萍沒辦法過分幹涉,隻好一邊随着父親,一邊緊盯蔣德珍,以防她生出什麼壞心眼,打李家财産的主意。
李小萍一心認為蔣德珍居心叵測,可她不知道父親對蔣德珍那是真正的一往情深。
兩位老人見面的第一天,彼此就很投緣,所以蔣德珍才會順利地被李長祺留下。一開始,兩人還隻是看着彼此順眼,但日久生情,在朝夕相處了3個月後,李長祺發現蔣德珍性格開朗,通情達理,對自己照顧也很用心,溫馨的陪伴讓老人對保姆産生了感情。
蔣德珍對李長祺也有好感,兩人都沒老伴,一起做個伴也不是不行,但就是不知道孩子們是否支持,于是蔣德珍回家問起了子女的意見。
讓蔣德珍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兒女居然都挺支持她,因為她的孩子也都在外地打工,如果母親能找一個合适的老伴一起生活,互相照顧,孩子們也能省不少心。
有了兒女的支持,蔣德珍吃了定心丸,與李長祺成了一對甜蜜的黃昏戀。蔣德珍後來回憶起李長祺,說李長祺當初親口對她說“自己愛上蔣德珍了”,而且是十分依賴,甚至一天都離不開蔣德珍,不允許蔣德珍回自己家。
可是蔣德珍沒想到,這份黃昏戀卻給她帶來很多困擾,主要原因就是李小萍不同意。
李小萍不但反對兩位老人的戀情,還對自己有很深的成見,經常對她橫挑鼻子豎挑眼,無事生非找麻煩,怎麼看蔣德珍都不順眼,說話也很不客氣。
蔣德珍的兒女都在外地打工,平時聯系主要靠電話,蔣德珍住在李長祺家,有時會用家裡的固定電話跟孩子們聯系,李小萍知道後竟然把長途通話功能給鎖了。
蔣德珍屢屢被李小萍針對,很生氣,就跟李長祺訴起了苦,李長祺對蔣德珍一往情深,把女兒批評了一通,還要求她給蔣德珍道歉。李小萍受了父親的氣,非但不道歉,反而把蔣德珍給教訓了一頓,兩人不僅動嘴,相互責罵,還動了手,撕扯到一起。
這次鬧騰雖然沒造成多大傷害,卻讓蔣德珍和李小萍徹底撕破了臉皮,尤其是蔣德珍覺得自己年紀大了,萬一哪天真的被李小萍給打了,那不是太冤了嗎?于是,這次争吵過後,蔣德珍決心徹底離開李長祺。第二天她沒跟李長祺打招呼,就不辭而别,回自己家了。
讓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李長祺一看蔣德珍走了,立即追到蔣德珍家裡去,堅持說要繼續聘請蔣德珍當保姆。蔣德珍當然不同意再去李長祺家,而80歲的李長祺做出了一個令人吃驚的舉動——他竟然卷着鋪蓋住到蔣德珍家裡,不走了。
李長祺賴着不走,蔣德珍不忍硬趕,兩位老人就這樣生活在一起了。
李長祺與蔣德珍
對兩人而言,在誰家裡住倒無所謂,但李小萍可是十分惱火,後悔地捶胸頓足,對蔣德珍更是怨恨不已。在她看來,這樣一個結果就是蔣德珍精心策劃的,她先是引誘父親,跟父親産生感情,美其名曰“真愛”,然後故意引發沖突,再接下來甚至把父親的人都帶到她家裡去,真是老謀深算啊!
其實,最讓李小萍擔心的是父親的高額退休金,跟蔣德珍生活在一起,這錢最後落到誰的手裡,不就是明擺着的事兒嗎?什麼真愛?這個蔣德珍完全就是沖着父親的錢來的!
讓李小萍難過的是,即便到了這樣一步,父親卻像鬼迷心竅一樣,非但不相信自己的女兒,反而逐漸跟自己疏遠了。她多次去勸過父親,可每次勸說都是以争吵收場,這讓李小萍非常委屈。一切都是那個蔣德珍搞的鬼,就是她不斷挑撥我們的父女關系,讓父親為了一個外人,連自己女兒都不要了!
不管李小萍如何勸說,父親都是一如既往地堅決。漸漸地,李小萍心灰意冷了,她也沒力氣反對這段黃昏戀了,幹脆就不再上門勸說父親,任由父親住在蔣德珍家裡,自己幾乎從來不去看望父親。就這樣,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十幾年過去了,這種狀況始終如一。
十幾年間,李長祺一直住在蔣德珍家。表面上,蔣德珍仍然是保姆,李長祺也照樣給蔣德珍支付每個月的工資,但實際上兩人老來相伴,是一對情深意重的黃昏戀人。由于李小萍後來沒再過來“找麻煩”,兩位老人的生活平靜而幸福。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2017年初。
這一年的李長祺已經93歲高齡,身體出了大毛病,李小萍決定無論如何也要把父親接回家。這一次,李長祺沒有反對,他可能覺得自己時間不多了,順從地跟女兒回了家。
這一走,李長祺再也沒有回來。1個月之後,李長祺因病去世。
李長祺去世後,兩個女人都很傷心,一個是女兒李小萍,一個是保姆蔣德珍。這一年的蔣德珍已經75歲,而李小萍也59歲了,兩人都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盡管李小萍曾對父親頗有微詞,但她還是盡了一個女兒應盡的義務,在父親最後的生命時光裡,她始終陪伴在父親身邊,父親去世後,她妥善為父親料理了後事。
李長祺留下了一筆價值不菲的遺産,包括6萬4千元的存款,14萬元的撫恤金,以及一棟農村的自建房,而父親其他積蓄,早些年都陸續給了李小萍。
作為父親唯一的孩子,李小萍順理成章地繼承了父親的遺産。
雙方争議
李小萍以為父親去世後,自己絕不會再和蔣德珍有任何糾葛。但讓她想不到的是,父親剛走不久,蔣德珍居然主動找上門來,而她提出的要求更是讓李小萍大跌眼鏡:蔣德珍要求繼承李長祺的一部分遺産!
李小萍無語了,你不過是個保姆,憑什麼提出這麼無理的要求?
接下來,蔣德珍說了一句話,差點讓李小萍背過氣去:我是李長祺的妻子,我倆早結婚了!
李小萍當然不相信,而蔣德珍卻拿出了證據:她和李長祺的結婚證。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原來,李長祺和蔣德珍結成黃昏戀之後,感情十分穩定,但兩人隻是一起生活,從沒講過結婚的事。
有一天,李長祺突然提出要跟蔣德珍結婚,給蔣德珍一個名分。蔣德珍當然不會反對,于是第二天兩位老人就去民政局照了結婚照,領了結婚證,李長祺還給蔣德珍買了一副金項鍊,當作兩人的愛情信物和結婚紀念,讓蔣德珍十分感動。
兩人雖然領了證,卻沒有舉辦結婚儀式,甚至沒跟任何人透露,直到李長祺病逝後,蔣德珍找到李小萍要求繼承遺産,李小萍才知道兩位老人早就結婚了,隻是瞞着她,這一瞞就是13年。如果不是父親病逝,李小萍找上門,她還被蒙在鼓裡呢!
這下子,事情可麻煩了。李長祺和蔣德珍的結婚證如假包換,兩人是合法夫妻,那蔣德珍就有合法繼承權,至少能繼承李長祺老人一半的遺産,她是沒理由反對的。
就在李小萍有些束手無策時,一個意外之喜出現了。
在整理父親生前遺物時,李小萍發現了兩張有些陳舊的打印紙,這張紙不是别的東西,居然是李長祺和蔣德珍簽訂的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書是李長祺和蔣德珍在登記結婚之前簽訂的,其中第九條赫然寫着“李長祺的遺産全部由其子女繼承,蔣德珍自願放棄繼承權。”協議的最後,是李長祺、蔣德珍的名字,還有雙方摁下的紅指印。
這個發現讓李小萍如獲至寶,原來父親不糊塗,他和蔣德珍雖然結了婚,那隻是為了感情上對蔣德珍有個交代,老人心裡還是雪亮的,知道把自己的遺産全部留給孩子,不給蔣德珍一分錢,而父親病逝前已經不能說話,沒留下遺囑。
有了協議在手,李小萍堂而皇之地拒絕了蔣德珍的無理要求。
李長祺與蔣德珍的婚前協議
讓李小萍沒想到的是,蔣德珍非但沒放棄,還把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李長祺的遺産,請求法庭判決李小萍支付給蔣德珍15萬元。
收到法院傳票後,李小萍的鼻子都快氣歪了。
蔣德珍這麼大歲數了,你既然簽了婚前協議,說明你是接受放棄遺産繼承權的,白紙黑字,還有紅手印在,怎麼現在又出爾反爾,好意思來要求分遺産呢?這不正說明蔣德珍對父親一直都是有所圖謀,什麼“真愛”全是騙人的。
按理說,有婚前協議在,李小萍就立于不敗之地了,可事情居然出現了大反轉。
蔣德珍說:我從來沒簽過什麼婚前協議,這都是李小萍僞造的,自己和李長祺是真愛,情深意重,不可能簽什麼婚前協議,這個所謂協議肯定是李小萍為了獨霸遺産故意編出來的,自己也從來沒在什麼協議上摁過手印。
協議是假的?這是怎麼回事?兩個人必定有一個是說謊。
一聽這話,李小萍怒了,你不承認是吧?有指紋啊,還有重要證人呢!
原來,這份婚前協議的最後有代寫人、證明人的名字,證明人叫王維成,是李長祺的一個親戚;代寫人叫葉家河,是李長祺的一個老同事。
李長祺與蔣德珍的婚前協議
不過,王維成剛好在不久前病逝了,還好葉家河在,可以作證。
根據葉家河的回憶,李長祺曾向他咨詢能不能和蔣德珍結婚,葉家河回答說可以,法律沒有規定80歲就不能結婚,隻要雙方自願,誰也不能幹涉,李長祺才決定和蔣德珍登記結婚。葉家河還問李長祺以後他的财産怎麼辦,李長祺說全留給自己女兒。
于是,葉家河就幫李長祺起草了一份婚前财産協議,大體内容是:約定雙方結婚後,經濟獨立,互不幹涉,李長祺按月支付蔣德珍保姆工資;而關于李長祺的遺産繼承權,協議特别載明全部留給李長祺的子女,蔣德珍自願放棄繼承權。
這麼一看,這份離婚協議是真的,那就說明蔣德珍在撒謊。
就當大家以為一切水落石出時,葉家河又表示,當時自己代起草的那份協議是手寫的,而李小萍拿出來的那份協議是打印件,落款中李長祺和蔣德珍的名字都是打印好的,隻有兩個紅手印,至于這份打印協議是怎麼來的,葉家河就不清楚了。
這麼一來,事情就有點微妙了。既然這份打印協議不是原始的手寫版,而是不知道哪裡來的打印版,還沒有雙方的手寫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這一點,還是要由法庭來認定。
經鑒定,這份婚前協議上的紅手印确實有一枚是蔣德珍的,也足以說明這份協議并非僞造,而是貨真價實的,蔣德珍在這件事上撒了謊。
這個鑒定結論讓李小萍很高興,但法官接下來的話卻讓她震驚了:這份真實的婚前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李長祺的全部遺産都得按法定繼承來處理。也就是說,作為妻子的蔣德珍,作為女兒的李小萍,都有繼承權,而且優先級一樣,不分先後。
考慮到這是一樁遺産糾紛,雙方關系很特殊,單純的判決雖然公正,卻不利于化解雙方的矛盾。因此,本案的主審法官在依法判決前,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的調解。
在法院的不懈努力下,李小萍也想開了,蔣德珍和父親一起生活十多年,不僅是生活上的照顧,還有精神上的慰藉,給自己省了多少心?一定程度也是分擔了自己的贍養義務。盡管父親生前協議将遺産全部留給自己,但這是無效的,自己于情于理于法都該有所表示。
最後,李小萍和蔣德珍達成了和解,李小萍同意連同财産以及撫恤金,一共支付給蔣德珍11萬5千元,而蔣德珍對此欣然接受。至此,這場女兒與繼母的遺産争奪戰終于落下帷幕。
這個結果恐怕讓很多讀者也感到很意外,既然李長祺和蔣德珍的婚前協議是真實的,為什麼不具備法律效力?請大家聽我細細道來。
李長祺與蔣德珍的婚前協議
法律分析綜觀整個事件始末,雙方争議的焦點在于蔣德珍是否擁有繼承權,而這一點又跟婚前協議是否有效密切相關。接下來,作者分析一下這樁遺産争奪戰中的幾個法律問題。
1,關于婚姻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
本案中,李長祺和蔣德珍結婚時一個80歲,一個60多歲,但兩人都是喪偶獨居,隻要雙方自願就可以登記結婚,任何人包括雙方的子女都不得幹涉。所以,即便兩位老人結婚當時李小萍就知道,也無權幹涉,雙方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
2,關于法定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産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本案中,蔣德珍和李長祺的婚姻有效,蔣德珍是李長祺的妻子,李小萍是李長祺的女兒,兩人對李長祺的遺産具有同等優先級的繼承權,不存在誰先誰後的問題,與感情深淺、生活時間長短無關,李長祺老人沒有留下遺囑,其遺産隻能按法定繼承辦理。
李長祺與蔣德珍的婚前協議
3,關于婚前協議
從法律角度講,協議内容真實,未必有法律效力,如果約定内容違反了法律規定,相關條款就沒有效力。蔣德珍放棄遺産繼承權這一點,至少違反了三部法律。
一是婚姻法。
以蔣德珍放棄遺産繼承權為結婚的一個附加條件,這個附加條件妨礙了婚姻自由,也剝奪了蔣德珍的法定權利,違反了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故而這一約定是無效的。
二是繼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産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也就是說,我國繼承開始的時間是被繼承人死亡之時。被繼承人尚在世,繼承還未開始,繼承開始前放棄繼承權的行為不發生效力。如果是在李長祺病逝後,蔣德珍主動放棄繼承權是可以的,但事前的放棄沒有法律效力。
三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财産,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這主要是為了保護老人年的權益,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
李長祺和蔣德珍是合法夫妻,卻在處分自己财産時,要求妻子放棄全部繼承權,這一約定明顯違法,故而是無效的,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事件評議綜觀這場黃昏戀和遺産争奪戰始末,當事人的做法其實都有不妥之處。
首先是李長祺。他愛上蔣德珍沒有錯,結婚也是自由,但他瞞着女兒和蔣德珍結婚,又違法剝奪蔣德珍的法定繼承權,給這場遺産争奪戰埋下了隐患;
其次是李小萍。她擔心父親被騙沒錯,但因此幹涉父親的婚姻自由,并且因為有情緒十多年很少去看望父親,沒有盡到女兒的贍養義務;
最後是蔣德珍。她和李長祺是真愛,結婚也是自由,卻在簽訂婚前協議後又要求繼承遺撼,并撒謊否認自己簽訂的協議,有違誠實守信原則。
如果三人在當初都能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開誠布公,兼顧情法,更加妥善處理,這場黃昏戀會更加幸福,這個家庭會更加和諧,兩位老人的晚年生活也能更加美好。
【免責申明:部分圖文信息轉載于網絡,已标明來源和作者,如有侵權,聯系即删。】
轉自:晉州普法
編輯:闵欣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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