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騰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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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相關部門統一部署,對前期依法查扣的1569輛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進行了集中銷毀。
根據交管部門的介紹,在北京,這些車輛違法上路、亂行亂停,不僅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加劇城市擁堵,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同時,因僞劣電動車充電引發的火災事故時有發生,已經成為影響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
▍野蠻生長
實際上,比北京現狀更嚴重的,是山東、河北、河南等省份的四輪低速電動車(也稱:老年代步車、老頭樂)。
其中山東是低速電動車的生産和銷售大省,産銷量均能占到全國市場的一半左右,是國内低速電動車企業的創新孵化地。濰坊,低速電動車十大試點城市之一。彼時,濰坊市區随便一條街道上,便駐紮着數十個低速電動車品牌。不光是門店,人行道上也擺滿了各式各樣的銷售展車。
中國的老年代步車市場已發展多年,四輪低速電動車市場從2013年開始連續數年保持50%以上的高速增長,2018年産量突破100萬輛,産業規模達千億級。
如今,保守估計低速電動車的保有量已經超過1000萬輛,路上遍地都是,穩穩地處于電動車銷量鄙視鍊的頂端,甚至都有點“新能源之光”的意思了。
▍問題在哪兒?
老年代步車之所以在城鄉結合部廣受歡迎,其多項優勢不可忽視,比如車價低、用車成本低、無需駕照、擋風遮雨…… 用戶從方便自身的角度出發,購買這些車輛并使用,看似合情合理并無不妥。
伴随着銷量的走高,低速電動車上路所帶來的問題日益凸顯。龜速行駛、闖紅燈、壓雙黃線、上快速路、随意穿插……這些都讓正常行駛的老司機們極為頭疼。
這裡要首先明辨一個是非:老年代步車到底算不算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而“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标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結論就是,嚴格意義上,老年代步車屬于機動車範疇。
可事實卻是,老年代步車雖被駕駛者當作機動車上路,但卻不受機動車相關法律法規的管理,也不需要駕駛證、上牌、年檢、限号。有些代步車的蓄電池電壓72伏,最高時速達60公裡,已高度貼近大城市内小轎車的時速,相比電動自行車的“國标GB/T 28382-2012”(蓄電池标稱電壓不超過48伏、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裡)都高出不少。
工信部等六部門2018年印發的《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中,将老年代步車劃入低速電動車範疇,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政府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産能,加速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
然而尴尬的是,老年代步車仍然遊走在法律邊緣,一路“高歌猛進”,野蠻生長。
老年代步車使用者基數龐大,“法不責衆”的慣性思維和與執法“打遊擊”的手法,也讓治理成效事倍功半。眼下的情況是,老年代步車使用者的法律意識和交通參與素養有待提高,交管部門也沒有具體“抓手”去動真碰硬。
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個“交管部門不好管、普通用戶不怕管、不出事不主動管”的惡性循環。
但問題始終是問題,症結依舊是症結,而且随着時間的推移,老頭樂對道路安全的影響會越來越嚴重,已經到了積重難返,不得不治的境地。
▍該如何解決?
“到底能不能上路?”“應該走哪條道?”“什麼配置都能加?”“治理難題如何破?”……近日,人民網連發四篇“老年代步車調查”報道。常被戲稱為“馬路一霸”的老年代步車,再度進入公衆視野。
終于,汽車相關協會和組織開始着手四輪低速電動車開始整治,首要任務是明确這一車輛的工具屬性。
前不久,天津中汽中心就《國标GB/T 28382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的内容修訂組織讨論,會議讨論的事項之一,即為低速電動車相關法規事項,初步拟定了後續修改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低速電動車不再單獨出标準,而是在GB/T 28382标準修訂中加入相關内容。
新國标針對低速電動車的标準規範有三個原則:
1、“規範一批、淘汰一批、升級一批”。也就是說,目前低端無序的老頭樂生産廠商,未來要麼整體升級、規範生産,要麼被直接淘汰,以往有些人幻想的對老頭樂能網開一面的情形,已經不複存在。
2、安全要求不變。在安全标準不降低的前提下,針對老頭樂“低速化、小型化”提出要求。
3、整體框架不變。老頭樂的管理職能部門,依然是工信部、裝備中心、汽車工業協會、公安部和交通部。
未來,新國标GB/T 28382中将增加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定義——驅動能量由動力蓄電池提供,座位在4座及以下,最高車速40~70km/h。
細則上:
規格尺寸——長度不大于3500mm,寬度不大于1500mm,高度不大于1700mm,整備質量不大于750kg。
安全——增加碰撞後安全要求正碰試驗速度要求為40km/h,側碰和後碰的要求跟傳統車的要求一緻。
新國标同時還将規定,車輛必須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備有限速裝置(限速到70km/h),配備符合規定的防抱死制動系統(ABS為強制要求)。
動力電池——不接受鉛酸電池,隻能使用磷酸鐵锂或三元锂電,能量密度要求不小于70wh/kg。對于低速車,相關部門的出發點是規範,不是鼓勵,低速車不能補貼和雙積分。
标識——增加“微電”的标識要求(在車身兩側及後側易見部位,最高車速也要求體現)。
除此之外,更新後的新國标GB/T 28382,還對微型低速純電動車的比功率等進一步做出了要求。根據标準修訂進程,新國标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發布實施。
對于此次國标的修訂,網友們大多投來了肯定的聲音——
網友“鴕鳥的冰激淩”:終于有個标準了,老家滿街的這種車,太吓人。
網友“怯的不花Ked-Buqa”:壞老頭加上破車子,就是一公害。
網友“與微信同名用戶”:早就這樣了,12年濟南二輪電動車事故處理就按了個笨辦法,有腳蹬子算非機動車沒有腳蹬子的算機動車
網友“昨天星期四明天星期六”:山東的移動骨灰盒都泛濫成什麼樣了,監管部門早幹嘛去了,現在禁還來得及嗎?
網友“諸葛藏藏V”:必須有車牌才能上路,就完事了
網友“帝都老K”:早就該管管了,天天都能看到“老頭樂”的各種違法行駛,坐在裡面的人還各種不服管
網友“大吉大地_非布司他”:終于,上次正常騎車有個電三輪直接從我後面拐過來把我從自行車上蹭下來,後面還坐着3個人還笑嘻嘻
網友“真的欠搞”:老頭樂納入機動車,必須考駕駛證,車輛必須有行駛證,挂牌上路。為了保障老頭安全,新車3年免檢,之後半年1檢
可以預見,新國标實施之後,微型低速純電動的定義将更加明确,明确歸屬機動車範疇後,交管部門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對這類車型嚴格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依據可循,規範道路參與者安全。
那麼問題來了,吃瓜群衆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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