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考上了理想的大學,謝謝檢察官叔叔和阿姨的幫教讓我歸航。”伴随着少年真誠的感謝,一面寫着“秉公執法、心系百姓、溫情司法、挽救少年”的錦旗被送到了檢察官們的手中。
這是2022年5月27日,湯旺縣人民檢察院召開不公開聽證會,對剛剛屆滿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期的小牧(化名)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後,發生的暖心一幕。
2021年9月29日,湯旺縣院受理同級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牧(化名)涉嫌詐騙一案,承辦檢察官結合社會調查及其他證據材料審查查明,小牧案發時是系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且為初犯,社會危險性小,再犯可能性小。
承辦檢察官及時與小牧的父母取得聯系,并制定了幫教方案。經檢委會讨論,一緻認為小牧雖然實施了詐騙行為,但案發時小牧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返還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自願認罪認罰的法定和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決定對小牧作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2021年10月26日,湯旺縣檢察院對本案進行不公開聽證。承辦檢察官在聽證會上對小牧作附條件不起訴宣告,并決定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對小牧實行7個月的考察期。
在對小牧的考察期内,湯旺縣檢察院主動聯系涉罪未成年人住所地檢察機關未檢部門,“隔空”簽訂了附條件不起訴異地監督考察協議。
為讓小牧順利通過考察期,承辦檢察官與小牧通過定期“遠程”視頻通話的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正等幫教和矯治。通過檢察官的全程“緊盯”,在考察期内小牧順利地考入黑龍江省内大學。
在考驗期即将結束之際,承辦檢察官考慮到本地疫情防控需要,積極與縣疫情指揮部了解相關防疫具體事項,将防控要求及時轉遞給小牧及其監護人并協商制定來縣的具體時間。
居家觀測期滿後,為減輕涉罪未成年人的訴累,承辦檢察官在2022年5月27日組織召開不公開聽證會。通過向聽證員及人民監督員介紹案情及相關證據,聽取參加人員意見,依法審查反映涉罪未成年人在考察期内思想、行為的相關證據材料後,湯旺縣檢察院依法對小牧作出不起訴決定,并對小牧開展了不起訴宣布教育儀式。
教育儀式結束後,小牧及其法定代理人表示,一定謹記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會嚴于律己,絕不會再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來源:湯旺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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