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離婚都由富家女提出,入贅男張華(化名)就經過了無數次思想鬥争,最終選擇了要求離婚。
幾年前,張華與蕭山富家女小莉(化名)結了婚,戶口也遷到了蕭山,所以,從他倆後來的離婚調解書上,并看不出他是上門女婿。
從經濟條件相對落後的“外地人”,變成蕭山當地富家女的丈夫,張華不是沒有高興過,也不是沒有被老鄉羨慕過。可最後,離婚卻成了他忍無可忍的選擇——他覺得自己在小莉家沒有任何地位,得不到起碼的尊重,一切都沒有了意義。所以,他甯可放棄婚姻,選擇“獨立”。
經調解,他們達成了協議,雙胞胎女兒由張華和小莉各自撫養教育,撫養費也各自負擔。對于财産,則是個人衣物歸各人所有,一輛微型面包車歸小莉所有,其餘财産維持現狀,即離婚時張華處的财産歸張華所有、小莉處的财産歸小莉所有;個人經手的債權債務由各人自理。
從表面上看,這樣的财産分割雙方都不吃虧,但了解情況的人都說,張華自己幾乎沒有任何财産,其實相當于“淨身出戶”,沒有一技之長的他還要獨力養育一個女兒,“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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