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的自主意識越來越強烈了,就連同居都要簽協議。
下面是一個朋友劉某與其女友李某簽的協議,請衆君不妨抽空一睹,或許還可做個參考呢。
甲方:劉某
乙方:李某
經雙方友好深刻商談,本着互不傷害互不損失的原則,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同居協議:
一、生活方面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各自的特長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務瑣事。(具體細節相處半個月後另定)
2、飲菜口味不一緻時,應努力适應對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時,另一方應無償給予無微不至的照顧。
4、雙方應注意個人衛生,每天應沖涼一次,刷牙兩次,内褲天天換,不準把臭襪子亂丢,不準上完廁所不沖水等。
5、無論什麼時候都不準把對方的床上功夫講給别人聽,更杜絕在同居的日子裡以性懲罰對方。
二、工作方面
應尊重對方的工作性質,在工作方面給對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應給對方自由,在不出軌的範圍内,雙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間,有權在外面結交各自的同、異性朋友,對方無權幹涉,并應尊重對方的親友。
四、金錢方面
兩人生活的公共費用共同分擔,其它方面自負。
五、其它
1、如違反以上條例,可看情節輕重罰包攬所有家務、強迫鍛煉身體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時,另一方應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氣分手,不準做出傷害性的言行。
3、雙方應共同朝着結婚的目标邁進。若有一天雙方有緣結婚時,協議另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結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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