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上,有人聞見女人絲襪的味道就如癡如狂:有人一想到被人在對面觀看自己做愛就立刻高潮:有人喜歡冰冷的皮鞭打在自己皮膚上火辣辣的感覺;有人喜歡高跟鞋細細的鞋跟踩踏的疼痛;有人喜歡假裝自己是一個卑賤的奴隸;有人幻想自己是一位女王,身穿華麗黑裙,至高無上,從而獲得滿足感,就如同下面這個故事的主人公:
娜是個漂亮、文靜的姑娘,身邊有不少追求者。但她卻和其貌不揚、工作平平的明談起戀愛、并同居了。從此以後,娜就經常“摔傷”,有時上班來也是一瘸一拐、鼻青臉腫的,嚴重影響工作。和娜要好的一些小姐妹們都感到很奇怪,慢慢地,她們了解到明經常打她。小姐妹們十分氣憤,說“就瞧他那樣,和娜好就便宜他了,還敢打人。”說着要去找明算帳。
娜卻紅着臉小聲說:“我喜歡他那樣。”原來,明每次性交前都要将娜扒光、捆綁并用鞭打,這樣兩個人才能得到滿足。知道這樣,小姐妹們也就無話可說了。以後娜“摔傷”的次數越來
越多,“摔”得也越來越重。
終于娜所在的公司因為她長期不能正常上班而将她辭退了。這時娜也想,再這樣下去也不是回事兒。用她自己的話說,遲早要被明打死的。于是娜離開了明,回到了生她養她的小縣城。
在母親細心的呵護下,娜的身體恢複了。不久,她就和一位一直暗戀她的中學同學結了婚,她丈夫對她百依百順。可是婚後的她在性生活上總是得不到滿足,每次性生活都沒有激情。她求丈夫打她、咬她,隻有這樣才覺得能夠興奮起來,可是她丈夫卻忍受不了她的這種怪癖。這段外人看來美滿的婚姻僅僅維持了三個月就以失敗而告終了。娜對明的思念越來越強烈,終于不顧家人的勸阻,回到了明的懷抱。
其實娜和明患的是典型的施虐症和受虐症,也就是老百姓所說的“虐待狂”和“被虐待狂”,醫學上認為兩者同屬于性虐待症的範疇。前者為施虐症,而後者則為受虐症。施虐症病人向所愛的性對象施加肉體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從而獲得性滿足。
有SM(性虐待症)的人行為可輕可重,輕則咬、掐,重則将性對象捆綁、鞭打、刀割、燒灼。最嚴重的是通過對性對象虐殺緻命而獲取性快感,甚至代替了性交活動。曾有一例患施虐症的丈夫在性交前,除了将妻子全裸捆綁鞭打外,還用電流向妻全身通電,用小刀在妻胸前刻自己的名字,最後用煤油燈心塞在妻的陰道裡燒灼,這就是一種很嚴重的施虐行為。而受虐症則相反,主動要求性對象對自己施加身心的痛苦和折磨,以喚起性興奮。
SM是一種病嗎?
SM,中國譯為虐戀。其中S代表Sadism性施虐者,M代表Masochism性受虐者。施虐者向所愛的性對象施加肉體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從而獲得滿足。受虐者則相反,主動要求對方向自己施加身心的痛苦和折磨,這樣才能喚起他的性興奮和性滿足。我國著名性社會學家李銀河認為,虐戀絕對不是一種疾病,更不是變态,而是一種亞文化現象。任何人不能僅僅因為别人有一點跟自己不一樣的感覺,就輕易指責和痛罵别人。
我們應該如何看待SM人群?
我們要承認有主流的存在就一定有非主流的存在,并不見得有是非高下之分。譴責人的欲望是非常無聊的事。與其壓抑、回避、無視人的絕望,把人折騰得倍兒扭曲,不如正視、纾解、面對人的欲望。其實,喜歡SM就像有人喜歡吃酸菜餃子,有人喜歡吃梭邊魚一樣,大家嗜好不同,各好各的一口。SM就像韭菜一樣,喜之者謂之香,惡之者謂之臭,如此而已。
如果夫妻雙方一個患施虐症,而另一個恰是受虐症的病人,就象娜和明一樣,互相補充,雙方都可得到滿足,不過這種情況比較罕見。而常見的是一方是虐待症病人,無論是施虐症還是受虐症,對方都可能難以忍受而最終導緻離婚。
其實,在正常成年人的性生活中,有時在做愛過程中出現輕度打、罵、咬、掐等行為,如果沒有過重的傷害,而且不靠這些行為喚起性興奮,不屬于虐待症,是一種正常生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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