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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性文化_剖析強奸

知識 更新时间:2024-11-15 17:17:14

  強奸,是一個挺淫猥的詞,一個挺刺激的詞,也是一個挺時髦的詞彙。強奸,首先起于一種猥瑣的欲念,之後付諸一種進攻性的行為。換句話說,強奸本身是出于非正常的心性,借助于一種暴力的手段。

  從犯罪學上的角度講,強奸無可非議地是一種犯罪行為,究起性交的目的,它是婚外性行為的一種。當然,随着“民主自由”的擴展,丈夫強奸妻子的案例也是有的。所以,比較準确的傳統定義應該是:強奸是指一個男人違背女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交的行為。

  強奸除給受害人造成的身體的危害外,還給受害者的心理造成嚴重的創傷。早期内心充滿憤怒、恐懼、焦慮和緊張,事後感沮喪、追悔自責,并可因内外壓力而厭世輕生。強奸過程中女性有無性快感,他人不得而知,這恐怕與當事人當時的心理狀況有關。

  不過也有特殊的例子:一個女人的丈夫陽萎,婚後沒有過性生活。幾年後,她在被人強奸的時候才體會到性的震撼,要求離婚。當然這是極其罕見的案例。

  廣義的強奸

  人們通俗的印象,強奸是性的強暴,更準确地說是男性對女性的強暴。其實這不是全部,一個女人可以被男人強奸,一個男人同樣能被女人強奸,甚至一個男人可以被另一個男人強奸。被強奸的對象可以是人、可以是獸、可以是屍……

  強奸,實際指的是一個個體對另一個個體野蠻的施暴。同樣,民意可以被強奸,國家可以被強奸,心靈可以被強奸,文化同樣也可以被強奸!被有人稱為“麥當勞文化”的美國文化,就是當今世界上最粗暴的強奸者。

  這篇“雜談”的标題是“強奸文化”,為了避免某些非常關注我文章的外國讀者在詞義上的囫囵吞棗,我想注釋的是:我這裡的強奸是動詞,意指“對文化進行強奸”,而不是寫“強奸的文化”。強奸絕對不能成為一種文化,因為強奸本身就是沒有文化的犯罪行為,強奸者(包括有強奸意念的人)也肯定是沒有文化、沒有修養的家夥。當然,生活中并不乏一些道貌岸然、有些學識的虛僞文人,但又确确實實地做着強奸的勾當。

  文化領域也存在強奸,有的人強奸自己的文化,有的人強奸他人的文化。

  強奸無正義可言

  強奸既是法律上的犯罪,也是道德上的犯罪。隻要是強奸,便無正義而言。

  下面是“新華社”關于強奸的兩則報道,發生地點都是在巴爾幹半島,強奸者則是巴爾幹戰争的雙方。聯合國派去“主持正義”的維和士兵的強奸與被聯合國指控“犯有戰争罪”的南斯拉夫軍人的強奸,并無本質的區别。

  報道一:設在海牙的國際法庭“南斯拉夫戰争罪行法庭”第一次審理戰時強奸罪行,他們也要将戰時的性侵犯列為國際法中最慘無人道的罪行之一。

  被告庫瓦奇、庫納拉茨、武科維奇是波斯尼亞、塞爾維亞的前士兵,在“福查案”中犯下多達50項強奸、虐待、奴役和侵犯個人尊嚴的罪行。福查是波斯尼亞東南部城市。

  被告在1992年的夏天設立“慰安所”或“強奸工廠”。數十名婦女就被扣留在内。這些婦女據說每天晚上都被毒打,并被迫和士兵與民兵發生性關系。她們被輪奸、虐待,還經常被迫産下孩子。許多受害者的性器官都受了永久性的傷害,她們也遭受性侵犯後所蒙受的終身創傷。

  歐共體在1993年估計這場戰争有2萬名強奸受害者。波斯尼亞政府的數字則是5萬人。聯合國安理會是在1993年發現波斯尼亞軍營有戰俘被謀殺、強奸和虐待後,設立了南斯拉夫法庭。法官曾判這場戰争的14名被告高達45年的刑期。

  報道二:駐科索沃國際維和部隊的一名美軍士兵15日因涉嫌強奸并殺害一名12歲阿族女孩而被拘留。駐科索沃維和部隊美軍司令桑切斯向科索沃東南部的維蒂納鎮代表通報時表示,這名美軍士兵很可能與該鎮一名女孩兩天前遇害有關。他表示,國際維和部隊将根據最終調查結果對這名美國士兵提出起訴。新華社消息稱,這是國際維和部隊進駐科索沃以來,首次公開承認維和部隊士兵對當地居民犯下的罪行。

  在文化強奸的案例中,施暴的一方也通常打着“文化輸出”、“文化滲透”、“文化比較”、“文化進步”的幌子,強行灌輸自己的欲念,強行扭曲他人的文化。這樣打着傳播文化的旗号、不善待中國文化的洋人并不是沒有。

  再有一種犯罪是對自己文化的強奸,卻美其名曰“文化革命”,年輕時在國内“革命”還不過瘾,老來還要跑到國外傳播自己念念不忘的“文革精神”。其實,強奸罪是沒有解釋的,無論強奸肉體、強奸民意、還是強奸文化,其實質都是一樣的。世界上隻有“強奸正義”,不存在“正義的強奸”。

  強奸的動機

  既然說強奸,人們不假思索地就會認為強奸的動機是獲得性交的快感,強奸犯在實施強奸行為時可獲得性快感并且不斷強化,多能達到射精和性高潮,事後感到性欲上的滿足……但是,這僅僅指的是傳統意義上的強奸。

  現代強奸的案例花樣繁多,人們通常感覺強奸者一定是粗野的男人,通常覺得強奸的目的是達到快感,其實不盡然。《紐約郵報》不久前報道了一名十二歲的愛滋病男孩出於報複心理,企圖以性侵犯其他年幼兒童的方式,将愛滋病散播開來。他至少強暴了五名幼童,其中一名受害者是三歲的女童。他親口告訴警探:“我得了愛滋病,我也要所有人都染上這種病。”

  一個丈夫發現妻子有了婚外情,盛怒之下強奸了自己的妻子,這也是一種嫉妒和報複。

  日本鬼子在中國強暴了無數婦女,他們除了宣洩獸欲的同時,還借機釋放出自己内心深處的、對于戰争和死亡的恐懼心理。強奸(雞奸)戰俘,自古羅馬就有記載,他們在戰俘身上并不僅僅縱欲,更重要的是傾瀉憎恨。因此,千百年來,“軍人強奸”始終是戰争時期最普遍的現象。

  如果說戰争是一種釋放群體焦慮的方式的話,那麼,強奸則是一種釋放個體焦慮的方式。這種方式就是向對方發起非理智非情感的、破壞性的暴力攻擊。當然,并不是左右有強奸意念的人都會有将意念付諸現實的勇氣,所以才出現了形形色色的“武罵者”,爹啊娘啊地總挂在嘴邊。還有的更可憐,隻會在電話裡用外語罵人,過過“意奸”的瘾罷了。

  強奸的心理分析

  從心理學角度分析,強奸者有如下的心理或社會特性:

  1. 早期生活對母親的喜愛超過對父親的喜愛,家庭破碎或青春期的性接觸多。

  2. 有強烈的虐待妄想。

  3. 四分之一是己婚者,但其性對象較少達到性高潮。

  4. 很多有各種犯罪或其他有傷風化的犯罪記錄(如暴露狂或窺陰癖)。

  強奸者的心理類型有:

  1. 虐待狂,這些人常有暴力傾向和習慣性的敵意。

  2. 無道德的"自我為中心主義者"。

  3. 酗酒者,由于酒醉後的妄想引發的狂亂。

  4. 突發者,平常循規蹈矩,由於生活或事業的挫折而導緻。

  5. 人格分裂的心理變态者,一種沒有原因的強暴。

  事實上,強奸的本質并不是一種性行為,而是一種心理功能失常的現象。同時,也是一種感情脆弱和心理不安全的個人,無法處理日常生活中的緊張、壓力和要求時進行的一種自暴自棄、不顧死活的暴力行為。

  根據強奸行為中的敵意和控制情況,可以把強奸分成三類:

  1. 震怒型的強奸:其強奸行為是一種表達并發洩個人憤怒的工具。強奸時間通常發生在案犯沮喪、沖突或激奮的事件之後。

  2. 權力型強奸者:他的目标是征服,強奸使他重拾個人的安全感,保持男人的感覺。

  3. 虐待型強奸者:性滿足和暴力揉和在一起,用造成對方痛苦的方式尋找自我的興奮和刺激,在無端地貶損、虐待及咒罵中獲得滿足。這是心理不正常的粗野表現。

  文化強奸者的心理和性強奸者的心理是大同小異的,隻是強奸的手段和對象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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