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着名的心理學家布拉澤斯博士,潛心于婚姻心理的研究,發現夫妻“婚姻的美滿期大約在婚後的第6年到第10年告一段落”,指出“離婚夫妻結婚年數的中數是第7年”,謂之“第7年的僵局”。
日本厚生省有個離婚案件統計材料,其中婚後第6年至第10年的離婚率占離婚總數的24.3%,而居第二離婚高峰。過了這個高峰,離婚的怒濤就成了死水微瀾,為數不多了。我國沒有這方面的材料,但就地方法院的統計數字而言,與之大緻相同。
為什麼戀人情投意合攜手進入洞房,而且事過6~10年大多有了活潑可愛的孩子後,婚姻的殿堂還會哀音繞梁,婚姻的長河中還會産生“第7年的僵局”式的不幸漩渦?一句話:“厭倦和不勝負擔”。
“三十而立”。婚結了,孩子問世了,家庭規模初具,這使丈夫意識到成了家尚需立業。于是,生活目标轉向了,從對妻子的愛撫與體貼轉向對事業的執着追求。可事業的道路向來都不是筆直的,難免走彎路或經受挫折。
作為男子漢,這種心理反映,或沉默内郁或惱怒外洩,而受其殃的首先是妻子。作為妻子的一方,孩子出生了,其感情亦轉向了,從對丈夫的奉獻轉向對孩子;家務增重了,有時不得不超負荷動作。在這種情況下,又面臨丈夫的态度改變,内心感到委屈,隻好訴諸唠叨來宣洩内心的煩惱。這就是婚姻的“第7年的僵局”的機制。
這個僵局的表現形式,是夫妻的争吵。開始為口角,進而互為戒備,進而感情出現裂痕。這時,如果夫妻的矛盾得不到調和,其感情裂痕勢必日見擴大,産生對婚姻的厭倦和不勝負擔感,“當人們再三思量,認為隻有結束現有的婚姻生活,與過去一刀兩斷,重新振作自已才是唯一的出路時,離婚便成了他們無可避免的選擇
對現有婚姻的厭倦和不勝負擔的同時,為了填補心靈的空虛和尋求同情,開始尋找因自己結婚而被冷落的舊朋以及結交意氣相投或處境近似的新友傾訴心曲,其中有同性的,也有異性的,這就為第三者的介入敞開了大門。所謂“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大概也是這個道理。據國外的資料統計,“第7年的僵局”導緻離婚的,其中55%有婚外戀或準婚外戀。
怎樣打破婚姻“第7年的僵局”,永葆婚姻的青春呢
第一,溝通思想,增強透明度。
生理上的、心理上的情況及其障礙,對某些事物、特别是與家庭相關的偶發事件的看法與态度等等,夫妻之間都應當随時溝通,使彼此知己知彼,推己及人,切忌毛求疵。
第二,交換位置,提高理解度。
夫妻矛盾出現時,千萬不要固執已見,公說公理,婆說婆理;不要翻出陳年的芝麻爛谷小事,應當就事論事;應當調換位置,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設身處地冷靜思考,理出來龍去脈,進而理解對方的本意,取其合理的内核,尋找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矛盾的最佳方案。
第三,互相寬容,不要走極端。
婚姻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們慣于把自己的婚姻看成是世界上最不幸的婚姻,總以為自己的配偶是世界上最别扭的人。其實不然,任何婚姻都有其足與不足之處,任何人都有其優點和缺點。
互相寬容,就是面對現實,接受現實,繼往開來。要求人們既接受自我形象,也真誠地接受對方的形象,優點接受,缺點也能承受。以既成的婚姻現實為基礎,實事求是,揚長避短,開拓幸福永駐的婚姻生活道路。
隻要夫妻雙方都懷有良好真誠的願望,注意調整自己,堅冰是不難打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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